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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商铺公共排水管违规铺设、违反建筑规范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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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住建质管部门:
本人系广安市深广江湾揽镜76号附3号商铺合法业主,于2026年3月全款购置该商铺,房屋总价34.9万元,该商铺规划用途为商业经营性用房,拟用于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现针对该商铺存在公共排水管违规穿越商铺室内、违反国家建筑强制规范、存在重大质量及设计缺陷的问题,正式向贵部门实名举报,恳请贵部门依法核查、介入处理。
一、基本事实情况
  本人接房时对商铺进行现场核验工作时,发现该商铺室内顶部裸露铺设上层17层34户住宅公共排水主管道、公共区域雨污排水管。该排水管道为高层住宅全体住户厨房共用排污排水管道及高层住宅全体住户雨污公用排水管,全程贯穿本人独立商铺室内区域,无专用管道井、无隔离防护结构,直接占用商铺核心经营空间。
image.png _cgi-bin_mmwebwx-bin_webwxgetmsgimg__&MsgID=1179170625008797563&skey=@crypt_.jpg _cgi-bin_mmwebwx-bin_webwxgetmsgimg__&MsgID=8762088123855124526&skey=@crypt_.jpg 7_cgi-bin_mmwebwx-bin_webwxgetmsgimg__&MsgID=7021378356082656985&skey=@crypt.jpg _c8gi-bin_mmwebwx-bin_webwxgetmsgimg__&MsgID=7976059699912892451&skey=@crypt.jpg 室内横穿的大型公共排水管道,不仅严重破坏商铺使用功能、大幅压缩可经营使用面积、导致商铺完全无法正常装修及开业运营,同时管道运行产生的排水噪音、水流震动、后期渗漏、堵塞返味、爆管漏水等风险极大,会造成持续经营干扰及财产损失,彻底丧失商业商铺的使用价值与交易价值。
该管道属于住宅公共附属设施,按照建筑设计规范,高层住宅公共排水主管严禁穿越底层独立商业经营性用房室内,应独立设置公共管道井、外墙专用敷设通道或公共区域敷设,不得占用私人商业产权空间。该项目竣工交付后存在明显设计、施工、验收违规问题,属于房屋重大质量缺陷与规划违规问题。
二、违规依据(国家强制建筑规范)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及民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相关强制规范:
1. 住宅生活排水主干管应设置于公共管道井、公共走廊、外墙等公共区域,禁止穿越独立产权商业用房室内空间;
2. 公共排水管道穿越私人经营性房屋,会产生噪声污染、渗漏隐患、安全隐患,不符合商业用房使用功能设计要求,违反建筑适用性、安全性强制性标准;
3. 商品房竣工验收需严格核查管线敷设合规性,该管线违规敷设却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存在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工程质量合规性缺失问题。
综上,该商铺管线敷设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属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竣工核验违规的问题。
三、诉求
1. 要求深广地产拆除该商铺内除自用排水管外的全部公共区域排水管,恢复商铺原有房屋结构,确保商铺专有部分的完整性与正常使用功能,同时承担整改期间的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2. 若管线无法整改拆除,恳请贵部门依法确认该房屋不符合交付标准、不具备商业使用条件,督促开发商与本人协商全额退还购房款34.9万元,并承担本人购房、装修筹备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 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杜绝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四、相关证据说明
我已留存以下关键证据,随时可供监管部门核查:
1. 购房定金、房款支付凭证及《深广江湾揽镜76号附3号商铺买卖合约》;
2. 售楼部提供的未标注公共排水管的设计平面图、宣传资料复印件;
3. 接房时拍摄的公共排水管穿越现场照片、视频;
4. 接房单标注问题记录、与物业管理处及深广地产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催告函送达凭证;
本人承诺以上举报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可配合贵部门现场勘查、提供房屋实景照片、购房合同等全部佐证材料。恳请质管部门重视群众房产质量维权诉求,秉公核查、依法处理,及时给予书面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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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4 15: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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