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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通江县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出台超半个月了,为什么还是要大量重型在银耳酒店环城路附近高速行驶,为什么做不到令行禁止,难道只有罚款项目违停贴罚单交警就能几分钟到场吗?这是懒政!
关于优化调整通江县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通江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通行效率,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通江县城区实际,现将优化调整后的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一、限制对象中、重型及以上货车(载货汽车、半挂车、全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车(含拖拉机)、低速货运车辆)。二、限制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三、限制区域(一)限制通行区域所有限制车辆禁止驶入朱家湾大桥、石牛嘴大桥、通江第三中学、城南应急中心、春在隧道以内的城区道路。(二)绕行路线所有过境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均由山花顶隧道绕行通过。行驶线路:347国道(小江口方向)—厥溪沟路口—山花顶隧道—204省道(大黄沟路口)—涪阳镇方向(石牛嘴大桥出城至民胜镇方向)双向通行,204省道(大黄沟路口)—山花顶隧道—厥溪沟—朱家湾大桥—通洗路—春在大桥(广纳镇、春在镇方向)双向通行。(三)便民措施因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城市运维(市政、园林、环卫、燃气、供水、电力、通信等)、配送物流等货运类车辆需入城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实并发放《货运车辆入城证》,车辆可在规定的时间、路段通行。(申领电话:0827-7332006)四、其它事项(一)所有绕行和允许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应当靠右减速慢行,不得随意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服从交警指挥。(二)对违反规定入城,不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将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停车、候货候客的,将按照“违法停车”予以处罚。(三)禁止脏车入城。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所有管控措施按照临时应急预案执行。
通江县公安局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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