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业主委员会成立是否合规,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参会业主是否达双过半,这几届业委会委员是否真的是小区业主,而是其他业主的亲属之类的。
2.业主委员会成员成立物业公是否合法、合规。
3.业主委会会私自决定,将本小区地下停车库、露天停车库进行收费金额达5元/小时是否合规?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性收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备案?是否进行价格审批?是否经大部分业主同意?而据了解本小区业主大部分认同,地下停车库允许收费,露天停车位(全体业主公摊面积),本小区业主先到先停。
4.本小区业主群,被当做业委会成员的私人领域,随意将业主踢出业主群,是否合规?
5.某些业委会委员,在群言论(可能是分赃不均),是否需要查实?
6.不允许业主车辆出入,导致小区大门被堵,多次报警处理,浪费公共资源,业主委员会管理是否合理?
7.随意将剩余物业款,拿出来分了是否合规?
8.既然在管理小区,小区里面车辆丢失,业委会居然说这是和他们没关系,这成立业委会管理小区的意义在何处?
9.收取物业费不入公账,存入个人私账,以私人名义把业主的物业费借出去,物业费拿去吃喝是否合规?
恳请领导予以高度关注并介入调查处理,500多户的小区,被业委会几个人搞的乌烟瘴气的,影响心情,影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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