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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遂宁市紫金山庄业主请愿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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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紫金山庄小区的居民,本小区从2019年接房至今已有7年,这期间小区的物业服务由遂宁市鑫紫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但由于该物业公司长期服务缺位、服务质价不符以及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突出,故本小区业主集体请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监督、协调物业公司整顿解决问题并将物业服务费降低至与本小区周边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相当的收费标准,如物业公司不愿意降低收费,请相关部门领导指导本小区重新招标新的物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金山庄小区的基本情况,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399号,分为一栋、二栋、别墅区。物业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遂宁市鑫紫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5PY3X,法人:冯问明,股东即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王茭、王元黉,两位股东实为紫金山庄小区开发商西藏凯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王勤喜的儿子,故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公司是关联企业,存在利益捆绑,并且开发商公司法人王勤喜、物业公司股东王茭、王元黉均居住在紫金山庄小区内的别墅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对象是以上三人及其家属,而并非紫金山庄其他业主。
二、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
根据物业公司与紫金山庄小区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显示以及物业公司公示栏上明确显示该公司提供的是三星级物业服务,根据遂宁市2025年基准价收费标准显示,三级(有电梯):1.10元/㎡/月(±15%浮动,最高1.265元),紫金山庄物业公司收费1.8元/㎡/月,远超三级上限1.265元,并且1.8元/㎡/月已达遂宁市政府指导价(有电梯)五星级≥1.75元/㎡/月(需市级住建部门核准备案),但该公司未获五星官方核准,无官方五星评级,属于高价低标。对照2025年最新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三级物业服务标准,遂宁市鑫紫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长期服务不达标的情况如下:
1.小区环境维护不力。存在建渣垃圾清运不及时,建渣堆积到发臭产生蚊虫和臭气,小区蛇鼠虫蚁消杀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业主日常生活;
2.门岗安保设置形同虚设,保安巡逻流于形式,主要区域监控设施设备缺失、落后。本小区一直处于开放式小区的状态,设置门岗安保专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没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非小区业主和车辆均可自由出入小区。据众多业主反映,小区内经常出现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小区上门推销、发广告,并且多次发生偷盗事件、电瓶车损坏事件等,大案件调监控,监控不清晰,小案件安保拒绝调监控,据财产损失较大的业主反映曾报警处理,派出所民警称本小区存在主要区域监控设备落后、缺失等问题。因物业公司安保设施设备缺失、安保人员专业缺失给业主带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让业主对安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录入遂宁物业信息平台?产生质疑,物业公司多年来从未积极正面回应业主财产损失问题,也从未公示过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
3.维修和投诉响应迟缓、推卸责任。小到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灯的日常更换、门禁系统出故障、消防设备缺失,大到业主家里下水道因开发商建房时管道铺设不合理导致的反水、堵塞等问题,需要业主再三找物业工作人员,物业甚至时常推卸责任,不予理睬业主,让业主自行解决下水道堵塞等问题,承诺业主会去解决的问题也从未主动反馈给业主是否合理解决。
4.一栋的绿化区设置极少,仅有的绿化和活动区域被侵占,老人、小孩没有活动场所,二栋的绿化区被侵占、被封锁,整个小区数年来一直没有活动室,今年在相关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公司新建了活动室,但是使用劣质材料,油漆气味很大,至今没有老人、小孩敢进入,活动室形同虚设。
5.房屋管理不善,对于公共区域巡查不到位,时常出现楼道照明灯损坏、消防设施损坏、地下室停放电瓶车导致消防通道不畅通却无人发现等问题,从未向业主公示相关巡查记录。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本小区业主对于物业公司将一栋外停车场用于停放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出租二栋电梯入口旁的架空层给二手市场、出租二栋地下室负一楼给汽车轮胎公司做库房等行为存在以下质疑:
1.以上所述区域产权归属于谁?如产权如物业所描述的归属于开发商,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示产权证明;
2.以上所述区域是否计入公摊面积?收取的停车费和出租收益是否属于业主公共收益?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建房时的相关图纸、审批文件,并向业主公示和解释说明公摊面积划定区域;
3.对于小区未有争议的共有设施如电梯、门禁投放的广告收益物业公司数年来一直未向业主公示过收益收支明细,因此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创建公共收益共有资金专户?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隐瞒公共收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质疑,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和遂宁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双渠道公示本小区数年来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
4.一栋外停车场和二栋电梯入口均属于业主进出小区必经之路,该区域长期有外来车辆进出和大货车上下货物,严重影响业主正常进出小区,给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尤其对小区的老人、小孩,如果在小区内出现车辆碰撞导致的人身伤害,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是否应当提前与业主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5.二栋地下室负一楼用于出租做汽车轮胎库房是否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汽车轮胎属丙类可燃物品,堆放有自燃、大火、有毒浓烟风险,普通地下室消防标准低(无自动喷淋、排烟不足、疏散通道窄),物业公司擅自将地下室出租作为丙类可燃物品仓库,是否违反《消防法》与仓库防火规则?另外进出小区取放汽车轮胎的无人车同样影响了业主正常进出小区,给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领导严查并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出租地下室的不当行为。
(三)其他问题
1.物业公司长期收取费用不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2.1栋楼下面四层是商业用房,现全部在经营,1,有旅馆,2,有酒楼,3,有茶搂,4,有洗车场,5,有废旧回收公司,6,天能电池全国总代理,7,有五十多个地面地车位,整个一栋区域像商业街区一样,不应收取封闭管理小区的等价物业费。
3.接房时二栋三个单元楼架空层均为建设为封闭式住房,之后物业公司将二栋一二单元楼下架空层建设为物业办公用房和清洁用品堆放用房,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建房时的相关图纸和审批文件,以确保架空层未计入公摊面积,属于物业用房
4.擅自改变楼梯消防通道,1栋一楼原到低层商业楼梯间擅自改变到楼栋后侧,改造出的房间出租作为商业通途,消防通道被封闭,给本小区的业主带来巨大的人身安全隐患。
5.二栋五楼平台上一处封闭式房屋最初为营业式茶楼(现处于闲置状态)、二栋四楼平台出电梯口右侧为开发商自用房屋、别墅区开发商自住楼旁边建设的庭院,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建房时的相关图纸、审批文件以及产权证明,以确保以上区域未计入公摊面积,属于开发商自有房屋。其中二栋四楼平台出电梯口左侧开发商自用房屋厨房排烟口直接对着小区公共区域小孩玩耍的滑滑梯位置,严重影响小区内小孩玩耍,对小孩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合理解决该问题。
以上报告情况均有物管群聊天记录截图、照片、视频等资料为证,请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核实,2026年3月9日我们已提交给嘉禾街道办事处,至今未收到回复,故再次请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监督、协调物业公司整顿解决问题并降低物业服务费至与本小区周边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相当的收费标准,如物业公司不愿意降低收费,请相关部门领导指导本小区重新招标新的物业公司。


  名:

(见附图)
请愿人:紫金山庄全体业主
     间: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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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遂宁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嘉禾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您反映紫金山庄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二、办理情况。
1、经区建交局核实,一是根据紫金山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等级为三星,但小区高层住宅收费标准为1.8元/平方米/每月,其收费标准应为四星服务等级标准,经开区建交局已督促其按照四星标准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二是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十二)物业费调整;”物业费用调整与物业公司选聘应由小区全体共同投票表决决定。三是停车场停车收益应当属于小区公共收益,物业公司已于前期进行相关的公共收益公示。四是二手市场与车库的出租收益,应当根据其产权归属确定,经开区建交局已督促开发企业配合小区居民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与图纸资料进行核实。五是物业物业开具发票问题,业主交费给物业出具开票信息就可开具发票。
2、经遂宁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核实:(一)关于“小区消防设备缺失”问题。情况不属实。该小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二)关于“消防设施损坏”问题。情况部分属实。抽查小区住宅2栋1单元9、10、11楼及2单元7楼、3单元12楼楼层室内消火栓有水,供水压力正常,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部分楼层存在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小区物业已主动发现小区楼层应急照明灯问题,正在进行维修处理中),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三)关于“地下室停放电瓶车导致消防通道不畅通”问题。情况不属实。抽查2栋1单元、2单元、3单元地下室单元楼入口门厅内无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地下室入口通道畅通。(四)关于“物业公司擅自将二栋地下室负一楼出租,用于做丙类可燃物品汽车轮胎存放库房”问题。情况属实。当事人已当场组织搬离。(五)关于“1栋一楼消防通道被封闭”问题。属实。因安全出口门与地面卡紧,导致无法开启,已当场开启此门。
3、经嘉禾街道办事处核实:(一)关于您反映“小区环境维护不力,建渣垃圾清运不及时,小区蛇鼠虫蚁消杀不及时”的问题,经社区人员向物业核实了解,物业表示,建渣清运是根据堆积量来安排的,只有当建渣累积到足以装满一货车时,才会出资请货车进行清运。关于小区消杀工作,物业称每月均有定期开展。 (二)关于您反映“门岗安保设置形同虚设,保安巡逻流于形式,主要区域监控设施设备缺失、落后。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登记,小区内经常出现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小区上门推销、发广告,并且多次发生偷盗事件、电瓶车损坏事件等,让业主对安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录入遂宁物业信息平台产生质疑,物业公司多年来从未积极正面回应业主财产损失问题,也从未公示过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问题。经社区现场核实,该小区内设有商业楼和商铺,小区建成之初,门口已设立保安岗亭和道闸系统。车辆进出时,道闸系统会自动录入车辆信息,人员进入小区内部则需通过人脸识别。社区已督促物业落实以下事项:安保人员持证上岗、相关信息录入物业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以及切实履行安保职责,加强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日常巡逻频次与密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于您反映的“维修和投诉响应迟缓、物业推卸责任”的问题,物业公司回应称,其不存在推卸责任或不予处理业主反映问题的情况。社区已明确告知物业,如确实存在此类问题,需立即进行整改。 (四)关于您反映的“绿化区被侵占,小区一直无活动室,今年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公司使用劣质材料新建了活动室,油漆味大,至今没有老人、小孩敢进入,活动室形同虚设”的问题。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活动室未发现使用劣质材料及油漆味严重的情况。 (五)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内的广告收益,物业公司一直未向业主公示过收益收支明细,不知物业公司是否创建公共收益共有资金专户,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和遂宁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双渠道,公示本小区数年来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的问题。经社区向物业公司核实,该小区并未收取任何广告费用,小区其它相关收支明细已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现物业已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公共收益已转入账户内。居民可在遂宁市物业管理平台查阅。 (六)关于您反映的“二栋四楼平台出电梯口左侧,开发商自用房屋厨房排烟口,直接对着小区公共区域小孩玩耍的滑滑梯位置,严重影响小孩玩耍,对小孩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经社区核实,该厨房排烟口并未发现油烟直排的问题,不会对小孩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七)关于2026年3月9日您向嘉禾街道反映的问题,街道随即联合经开区建设交运局前往小区检查,并督促物业对楼道杂物堆放、地面脏污、树枝修剪不及时、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进行整改。对于小区存在的其他管理问题,街道已敦促物业尽快与业主协商解决,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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