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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成都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文件精神和教育部“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要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一般为12:00~14:00为学生午餐、午休时间;因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的,中午休息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集中答疑、布置作业或组织考试等。
如您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可致电(028-61881688)提供相关线索。
感谢您对成都教育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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