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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钟水利工程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的实名举报信
受理单位:南充市水利局、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南部县纪委监委。
举报人:杜彪
身份证号码:511304197707139917
联系电话:13388220344
住址:南充市嘉陵区长城中路
身份:案涉四川升钟水利工程项目部分实际施工人
被举报单位及个人:
1.项目发包方:四川升钟水利工程运管中心
2.项目总承包单位:祥升建工有限公司
3.劳务分包单位: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4.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违法承包人:陈路长(自然人,无建筑施工及劳务作业资质)
一、举报请求
1.依法对案涉四川升钟水利工程项目立案调查,全面查实认定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劳务违法再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出借资质、挂靠施工的违法行为;
2.依法对祥升建工有限公司、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纳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限制工程投标资格;
3.依法追究自然人陈路长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
4.依法保障实际施工人杜彪的合法权益,处置工程欠款、劳务费用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5.将本案立案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书面反馈举报人。
二、案件事实
案涉水利工程由四川升钟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发包,祥升建工有限公司为总承包单位。总包单位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未履行合法备案手续,擅自将工程施工内容违法拆分,分包给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述两家劳务分包单位承接工程后,未实际组织施工、未落实责任,将承包的大部分工程整体转包给无任何施工资质的自然人陈路长,仅收取管理费牟利,属于以劳务分包为名行非法转包之实。
陈路长违法承揽工程后,再次将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举报人杜彪组织施工,杜彪系案涉该部分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已按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案涉项目存在多层违法转包、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缺位、侵害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
三、违法认定及法律依据
1.祥升建工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未经同意擅自分包工程、默许转包挂靠、未尽总包管理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构成违法分包、变相转包。
2.陕西派翔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立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违法劳务再分包、出借资质牟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转包、违法再分包行为。
3.自然人陈路长无施工及劳务资质,违法承揽工程并再次分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无资质承揽工程、非法转包违法行为。
四、举报人承诺
本人杜彪保证本举报信所述内容全部客观真实,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南部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川1321民初2796号》中。无捏造,原告可配合调查取证,提供相关材料,恳请依法从严查处,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举报人(签字并按手印):杜彪
日期:2026 年 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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