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上级纪委监委督办:高升桥南街13号后门(消防)通道被霸占,改造诉求被故意无视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13号院小区居民现再次反映以下问题,并恳请上级纪委监委介入监督,推动问题加快解决。
一、问题事实:消防通道被隔壁小区以道闸+车辆全面霸占,三单元区域消防救援能力归零
1.小区设有一处后门,建成后长期闲置,铁门钥匙被内部个别人私自扣留、暗中把持,从未公开,其他居民无法使用,从而导致凡需往后门方向出行者,一律被迫从前门绕行,生活极为不便。
请问:公共设施钥匙凭什么被个别人把持?是这边哪位领导给的权力?
2.该后门是我小区仅有的两个出入口之一(另一个为前门)。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国家正在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整治行动,明确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列为重点打击违法行为。
即便建设年代较早、未达到“消防车道”硬性标准,但它客观上承担着备用出入口职责——一旦前门发生紧急情况被封堵,后门是全体居民唯一的逃生通道。老旧小区改造中,不能因为没有当年的标准,就否定现在恢复其“疏散通道”功能的必要性。整治行动中的“生命通道”不仅指消防车道,更明确包含“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其中“疏散通道”,是让人走的,而非仅是“消防车道”而已。所以,该后门依法属于必须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去年,隔壁(“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宿舍)小区在自身改造中,未经我小区业主同意,擅自占用我小区后门区域,不仅长期停放车辆,更直接建设车行道闸等固定设施,用物理方式封堵宣示主权,将其完全变为其专用通道和停车场,现已完全霸占我小区后门区域。这不是临时占用,而是有组织、有设施的故意侵占。
该行为已严重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构成对我小区业主共有产权的严重侵犯。表面是“占了一块地”,本质是“堵住了全楼居民的疏散通道”——这不是邻里纠纷,而是明确的消防违法行为。
4.我小区建筑结构极其特殊:大型车辆无法从前门通达后侧区域(一单元与围墙之间通道极窄,宽度不足以供大型车辆转弯或错车,且通道后方有自行车停车房等固定建筑物,形成物理障碍物理障碍),大型车辆若要到三单元及后侧区域,唯一的路径就是从后门驶入。
当前,后门被隔壁小区以道闸+车辆等固定设施彻底封堵,直接导致三单元(特别是非临街区域)消防救援能力完全归零。这已不是“不便”问题,而是人命关天的安全隐患。
二、诉求:请纪委监委优先督办,还路于民
本诉求涉及的事项(恢复被占用后门功能并加装智能门禁)与小区居民的安全直接相关,属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基础类”的“隐患类”问题,而非单纯的“改善类”或“提升类”诉求。作为“基础类”改造应做到“应改尽改”,且优先级最高,需先行解决,在资金及施工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
1.请武侯区纪委监委紧跟群众呼声、聚焦急难愁盼,将本小区后门被霸占、消防通道被堵这一群众最盼解决的糟心事,原汁原味列入改造监督清单。同时,联合区住建交局、区城市更新局等相关单位深入现场走访调查核实,采访(如电话采访)听取群众意见,推动消防、街道、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的单位相关负责人出面协调,清走占用车辆、后移车行道闸,改变现有摆闸进出方向,恢复我小区对后门的完整使用权。
2.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优先将后门智能门禁列为优先项目,在小区后门区域(常年紧闭的铁门与临街商铺之间)规划建设防尾随人行旋转门(占地面积小),采用手机APP、人脸识别、刷卡一体式门禁,确保安全不降级,又方便居民日常出行,彻底解决绕路之苦,让闲置多年的公共资源真正发挥作用。
三、上两轮次诉求被无视的追问与请求调查?
在上两轮老旧小区改造诉求中,我小区后门被隔壁“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宿舍”以车行道闸+车辆长期霸占,属于肉眼可见的客观事实,并非模糊不清或存有争议的问题。这一事实清楚、隐患明确的民生问题,竟被“不采纳”,最终无声无息、不了了之。
对此,我们提出以下疑问:
1.上两轮诉求“不了了之”,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谁该为此负责?是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在梳理诉求时出现了工作疏忽?还是在明知问题存在的情况下,选择了故意无视、不作为?
2.是能力不足,还是态度消极? 浆洗街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对辖区内消防隐患、公共区域被侵占负有法定管理职责,但既未主动介入协调,也未对隔壁小区的侵占行为予以制止。这是能力不足无法处理,还是态度消极懒得处理?是否存在“懒政”、不作为、慢作为?是否反映出“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政绩观?
3.是否存在“看人下菜碟”、变相包庇甚至利益输送? 侵占方是省级单位的下属宿舍,其原主管单位为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一个省级单位的下属宿舍,可以无视相邻小区权益、随意霸占公共区域修建固定设施,而属地街道、社区竟无人过问、无人制止、无人协调。是否存在对省级单位宿舍不敢管、不愿管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与省质监总站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托说情等不正当关系?是否存在“上级单位压基层、基层不敢动”的变相包庇,不正当关系?我们恳请纪检监察机关将此问题与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挖严查其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于任何不担当不作为、监管不力的行为,对于为侵占行为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诉求中提到的恢复开通后门,更不是什么“锦上添花”,而是事关基本生活的民生刚需。如果连最基本的民生诉求得不到正视和解决,又何谈“惠民”?恳请纪委监委尽快介入调查核实,并将“小区乱飞电线、车辆乱停乱放、消防通道被堵”等这些群众最盼解决的糟心事,原汁原味列入改造清单,以全流程监督保障改造实效,真正让惠民工程惠及于民,真正做到还路于民、还安全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