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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关于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南片区中队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云玺台B3-1-102号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并砌墙,2026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业主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自行整改,恢复原状,业主逾期未整改,并继续违建,5月11日,我局组织人员对B3-1-102号砖墙进行了现场拆除。针对您反映东南中队选择性执法,只拆除了您家违建,采光井与顶楼违建没拆除,情况不属实。目前,我局已拆除云玺台违建11户,其中一楼砌墙拆除3户,函告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房屋产权交易24户。下一步,我局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发现违建施工行为及时制止,能现场拆除的及时组织人员拆除,不能现场拆除的,将督促业主自行整改,业主逾期拒不整改的,我局将继续函告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房屋产权交易。
以后若遇城市管理领域有关问题,欢迎您拨打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热线:0826—2888773 ,我们将竭诚服务,严格履职。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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