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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失地村民求助:棚改搁置多年,安全隐患严重,肯请实地核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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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6年5月12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全员失地农转非,生计无保障的问题。经核实,农转非人员已全部购买社保,不存在无基本生活保障的情况。 2.环境差,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从2022年以来的谷田河治理中,相关部门已陆续将大部分生活污水接入了市政排污管网,但少数居民仍存在随意倾倒的现象,后续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并持续治理措施,请居民们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因早期村民无序建房的行为,造成道路狭窄车辆无法通行。在重龙大道建成后,车辆可以直达迎宾桥二组停车场,消防压力已得到缓解;在2024和2025年中,该组已全部更新电网和自来水管网,电路老化现象已基本根治。 3.已纳入拆迁规划而搁置的问题。该情况属实,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调整及统筹资金的安排,现暂时未开展此项目。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0832-5522343。 感谢您对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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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9 0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重龙镇人民政府、内江市12345平台:
针对贵单位2026年5月18日的回复,我们有以下几点郑重回应:
1.环境问题绝不是“村民乱倒垃圾”能全部掩盖的。
贵单位将污水问题简单归咎于“少数居民随意倾倒”,但我们村常年河水倒灌、沟渠裸露、水体夏天恶臭,根源在于棚改搁置后,片区市政管网长期不完善、排水系统从未按城镇标准改造,绝非村民单方面问题。如果基础设施完善、有规范的污水收集和清运服务,村民何来“乱倒”的空间?希望政府正视自身市政服务缺位的问题,而不是将责任甩给村民。
2.“已购买社保”不等于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困境。
回复中提到“农转非人员已全部购买社保”,但我们村大量50岁以上的失地村民,虽然缴纳了社保,却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他们失去了土地,没有了农业收入来源,又因棚改搁置无法获得拆迁安置,陷入“拆留两难”的绝境。请问政府:在他们最需要收入维持生活的阶段,仅一句“已购买社保”,如何解决他们眼前的基本生计问题?
3.拿2018年就已收紧的政策,为2019年才纳入的棚改项目“毁约”找借口,是典型的程序倒置和行政违约。
国家棚改政策收紧自2018年10月国务院就已明确定调,2019年全国棚改指标已大幅压减。但我村在2016年公示了拆迁补偿方案,2019年仍被纳入棚改一期项目,我们基于政府公示的承诺,配合完成了征地、农转非、交出土地。政府却在2022年才以“政策调整”为由单方面搁置项目,这不仅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先公示补偿、再实施征收”的法定程序,更是对群众信赖利益的严重损害,属于典型的滥用政策、行政违约。
4.用“外围可停车”来含糊核心片区的消防通道问题,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
贵单位提到“重龙大道建成后,车辆可直达停车场,消防压力得到缓解”,但我们村从老二中巷子向内延伸1000米的核心片区,巷道宽度普遍不足2米,多处是死胡同、断头路,没有一条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车道,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外围的停车场,完全无法解决核心片区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救援的问题。早期无序建房的根源是当时审批不严,现在却让村民承担“生命通道被堵”的风险,政府岂能以一句“压力缓解”就回避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5.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初以棚改拆迁为条件诱导村民签字农转非,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当诱导行为。
如果当时没有公示拆迁补偿方案、承诺房屋安置,村民绝不会同意交出土地、办理农转非。如今地被征收了、户口转了、房却不拆了,我们严重怀疑,当初的流程就是为了征地和农转非,而棚改安置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兑现,这属于对村民的不当诱导和利益损害。
我们的诉求始终很明确:希望政府正视问题,在新一轮的城市更新中重启2016年的棚改项目,兑现当初的拆迁安置承诺;若暂时无法重启,请立即整改基础设施、消除消防隐患,并为失地村民提供切实的生活保障。此外,请务必告知棚改的确定时间!
      希望政府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不要再让我们在担惊受怕中继续等待。
                  资中县重龙镇迎宾桥村村民
 楼主| 发表于 2026-5-19 0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江市12345热线 发表于 2026-5-18 11: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6年5月12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 ...

尊敬的重龙镇人民政府、内江市12345平台:

针对贵单位2026年5月18日的回复,我们有以下几点郑重回应:

1.环境问题绝不是“村民乱倒垃圾”能全部掩盖的。

贵单位将污水问题简单归咎于“少数居民随意倾倒”,但我们村常年河水倒灌、沟渠裸露、水体夏天恶臭,根源在于棚改搁置后,片区市政管网长期不完善、排水系统从未按城镇标准改造,绝非村民单方面问题。如果基础设施完善、有规范的污水收集和清运服务,村民何来“乱倒”的空间?希望政府正视自身市政服务缺位的问题,而不是将责任甩给村民。

2.“已购买社保”不等于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困境。

回复中提到“农转非人员已全部购买社保”,但我们村大量50岁以上的失地村民,虽然缴纳了社保,却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他们失去了土地,没有了农业收入来源,又因棚改搁置无法获得拆迁安置,陷入“拆留两难”的绝境。请问政府:在他们最需要收入维持生活的阶段,仅一句“已购买社保”,如何解决他们眼前的基本生计问题?

3.拿2018年就已收紧的政策,为2019年才纳入的棚改项目“毁约”找借口,是典型的程序倒置和行政违约。

国家棚改政策收紧自2018年10月国务院就已明确定调,2019年全国棚改指标已大幅压减。但我村在2016年公示了拆迁补偿方案,2019年仍被纳入棚改一期项目,我们基于政府公示的承诺,配合完成了征地、农转非、交出土地。政府却在2022年才以“政策调整”为由单方面搁置项目,这不仅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先公示补偿、再实施征收”的法定程序,更是对群众信赖利益的严重损害,属于典型的滥用政策、行政违约。

4.用“外围可停车”来含糊核心片区的消防通道问题,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

贵单位提到“重龙大道建成后,车辆可直达停车场,消防压力得到缓解”,但我们村从老二中巷子向内延伸1000米的核心片区,巷道宽度普遍不足2米,多处是死胡同、断头路,没有一条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车道,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外围的停车场,完全无法解决核心片区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救援的问题。早期无序建房的根源是当时审批不严,现在却让村民承担“生命通道被堵”的风险,政府岂能以一句“压力缓解”就回避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5.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初以棚改拆迁为条件诱导村民签字农转非,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当诱导行为。

如果当时没有公示拆迁补偿方案、承诺房屋安置,村民绝不会同意交出土地、办理农转非。如今地被征收了、户口转了、房却不拆了,我们严重怀疑,当初的流程就是为了征地和农转非,而棚改安置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兑现,这属于对村民的不当诱导和利益损害。

我们的诉求始终很明确:希望政府正视问题,在新一轮的城市更新中重启2016年的棚改项目,兑现当初的拆迁安置承诺;若暂时无法重启,请立即整改基础设施、消除消防隐患,并为失地村民提供切实的生活保障。此外,请务必告知棚改的确定时间!

希望政府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不要再让我们在担惊受怕中继续等待。

资中县重龙镇迎宾桥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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