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838|评论: 8

[四川群众呼声] 举报:西充县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多处违规排他性太强了[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5-1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充县人民医院1.jpg
致南充市卫健委、西充县卫健局、广大麻辣社区网友:
近日,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单位作为西充县人民医院代理业主,开展城南院区医疗设备一批采购招标工作。然而,该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存在多处不合理、不合规情形,排他性条款多处,严重违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现就相关问题正式提出异议,恳请贵单位予以核查、酌情调整,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存在限制性、排他性问题
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带有明确的排他性与限制性,直接排除大量合规经营企业。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而常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仅从事设备经销业务,依法无需办理该证件,仅极少数特定平台企业可满足此项要求,直接剥夺了其他合规经营企业的参与资格;同时,针对压力容器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厂家相关许可资质,全国范围内具备该资质的企业极少,主要集中于山东新华等个别企业,其他企业根本无法满足,实质上形成定向准入,完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招标西充.png

二、招标流程不合规,缺乏必要监管公开环节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未按照财政监管相关要求设置资格预审流程,无法保障投标人准入审核的规范性与严谨性;同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未附带财政监管对外公示的采购意向公开内容,采购前期流程不透明,未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示的相关监管要求,不符合正规政府采购流程规范。

三、技术参数量身定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核心参数条款与实质性要求参数相互绑定、环环相扣,各项要求高度贴合某一特定品牌产品,除拟定中标品牌外,其他同类产品均无法实现全部实质性响应,存在明显为特定企业、特定产品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的嫌疑,严重限制市场充分竞争,损害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

四、评分细则权重设置不合理,违背设备采购规范
本次招标共分6个包件,评分细则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两项分值占比接近三分之一,该分值设置严重不符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评审规范。设备类采购核心评审应聚焦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核心要素,过高的服务方案分值,导致评审过程主观裁量空间过大,人为操控得分的风险极高,评审结果无法保证公平、客观。

五、招标方式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货物类采购项目标的金额≥300万元,必须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确因涉密、国家安全或技术特殊限制需采用纸质招标的,需经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本次招标金额远超300万元,且采购设备品类繁多,无任何涉密及特殊技术限制情形,却擅自采用线下纸质招标,该招标方式无合法审批备案手续,合规性、合法性无法界定,同时给招标方、投标方均带来极大的不可控风险与合规风险。

[size=16.0000pt]六、招标平台完全违规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具体执行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化平台)负责组织。采购公告的发布、文件获取、响应文件提交等流程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本次西充县人民医院、西充县财政局用四川德恒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上国资企业)进行发布公告与招标服务,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22333.png
七、随意修改且不进行公开修改内容
514日,四川德恒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突然发公告说因为:“内容变更”,招标时间从515日延期到29日,但是并不公开变更的内容与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相关规定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确需变更的,应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内容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变更的条款号及具体变更内容;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及公告发布日期。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依法不予公开,但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关键信息‌不得作为商业秘密‌隐瞒。,‌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变更必须公开说明‌,且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222334.png
综上,本次采购项目从资格设置、流程规范、参数设定、评分规则到招标方式,均存在多处违规、不合理之处,严重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
敬请南充市纪委、西充县纪委、财政局介入监督,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整改优化,取消不合理限制、修正违规条款、规范招标流程,确保本次招标活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同时敬请广大网友介入监督。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5-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司城南医疗康养中心采购项目的关注与监督。针对您反映的项目多处违规问题,我司立即组织专项核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核验,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资格条件:
(一)经核查,设备涉及辐射安全的,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因此,凡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等辐射产品的投标人,依法必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此项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存在限制性或排他性。
(二)经核查,对于医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类产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定,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经核查,全国范围内具备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生产企业远大于三家,并非仅局限于个别企业,市场竞争充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资格要求的审查对象包括投标人及生产厂家,系采购产品安全性的基本保障,旨在确保投标人所供产品来源合法、安全合规,维护最终使用单位的基本权益。同时,我单位已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公开所有资格条件,确保信息充分透明。
二 、关于招标流程:
(一)关于资格预审环节。经核查,本项目依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该方式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关于“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亦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要求。资格后审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的合法审查方式,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存在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情形。
(二)关于采购意向公开。经核查,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披露信息,本项目招标采购人是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6931.1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规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主体条件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地方国有企业,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上述政府采购法所定义的政府采购主体,亦不强制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意向公开规定,在法律法规层面不存在采购流程不合规的问题。
三、关于技术参数:
经核查,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核心参数及实质性要求,系根据医院临床实际使用需求,经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制定,并已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审核同意。所有实质性参数均有国内三家及以上一线主流品牌产品能够完全响应,充分具备市场竞争性,不存在针对某一特定品牌或特定企业量身定制的情形。
四、关于评分细则:
经核查,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设定,严格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等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货物价格分值占比不得低于总分值比重的30%,评审因素必须量化为客观分,评审标准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本项目的价格分、技术分与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的权重设置均已细化并量化,各项打分标准均有明确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或人为操控得分的问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医疗设备采购区别于普通货物采购,除产品质量和技术参数外,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后期维护质保等服务同样直接关系到设备能否安全可靠运行,故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同样是项目质量和后续使用的重要保障,相应的评审分值设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关于招标方式 :
(一)关于招标方式的适用法律。经核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地方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定义的政府采购主体。因此,本次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关于必须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的强制性规定。
(二)关于电子招标的强制适用主体。经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对于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本次项目招标人系地方国有企业,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不属于强制性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
(三)关于纸质招标的法律效力。经核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第二条规定,“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招标形式本身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项目立项、财评等手续,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公开发布,所有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六、公告发布平台: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该平台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建设,是国家规定的依法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正规渠道。我公司已严格按照要求在该平台发布了完整、准确的招标信息,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无障碍查阅我公司官网(https://xichongdeheng.cn/)仅为同步转载渠道
感谢您的监督与关注,我司将严格依规推进项目各项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德恒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

发表于 2026-5-1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度是有背后的猫腻?

发表于 2026-5-15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管,大家不要去西充投资哦,遇到这样不公平不处理的地方,切勿投资,

发表于 2026-5-2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自身‌许可证(范围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及‌生产厂家‌许可证(范围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但是需要直接提供投标人和生产厂家的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是不合法!如果采购人是西充县人民医院,西充县人民医院是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必须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但是采购人是一个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可以用企业招标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26-5-2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26 年 5 月 14 日,四川德恒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以 “内容变更” 为由,将原定于 5 月 15 日的开标时间延期至 5 月 29 日,但全程未依法公开任何变更内容、变更条款及变更时间节点,涉嫌违规。
一、关于项目性质与采购方式的合规边界
本项目为西充县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国有资产投资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 16 号令),国有资金控股 / 主导的企业自筹项目,可按企业招标流程执行,不强制进入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此点程序上合法中国政府网。
二、关于 “辐射安全许可证” 资格条件的合法性
本项目涉及射线装置类医疗设备,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投标人和生产厂家均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方可参与投标中国政府采购网。
若招标文件未将其设为硬性资格条件,或允许无证单位投标,则违反法定前置许可要求,属于资格条件设置违法中国政府采购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三、关于 “变更不公开” 的违法性(核心质疑)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规定(即便企业招标,涉及公共利益与国有资金的项目亦应参照公开原则):
采购内容变更必须完整公开变更条款、原合同 / 项目信息、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须在2 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指定媒体;
合同标的、规格、金额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不得以 “商业秘密” 规避公开义务。
本次仅以 “内容变更” 四字笼统延期,不披露任何实质变更信息,属于典型的信息不透明、程序不合规,涉嫌规避监管、暗箱操作,损害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权。
综上:
企业自筹资金采用企业招标,方式合法;
辐射类设备未强制要求《辐射安全许可证》,资格设置违法;
变更不公开、理由模糊,程序严重违规。
恳请监管部门依法核查,责令限期补全变更公告,纠正资格条件违法问题,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

发表于 2026-5-25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26 年 5 月 14 日,四川德恒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以 “内容变更” 为由,将原定于 5 月 15 日的开标时间延期至 5 月 29 日,但全程未依法公开任何变更内容、变更条款及变更时间节点,涉嫌违规。
一、关于项目性质与采购方式的合规边界
本项目为西充县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国有资产投资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 16 号令),国有资金控股 / 主导的企业自筹项目,可按企业招标流程执行,不强制进入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此点程序上合法中国政府网。
二、关于 “辐射安全许可证” 资格条件的合法性
本项目涉及射线装置类医疗设备,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投标人和生产厂家均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方可参与投标中国政府采购网。
若招标文件未将其设为硬性资格条件,或允许无证单位投标,则违反法定前置许可要求,属于资格条件设置违法中国政府采购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三、关于 “变更不公开” 的违法性(核心质疑)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规定(即便企业招标,涉及公共利益与国有资金的项目亦应参照公开原则):
采购内容变更必须完整公开变更条款、原合同 / 项目信息、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须在2 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指定媒体;
合同标的、规格、金额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不得以 “商业秘密” 规避公开义务。
本次仅以 “内容变更” 四字笼统延期,不披露任何实质变更信息,属于典型的信息不透明、程序不合规,涉嫌规避监管、暗箱操作,损害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权。
综上:
企业自筹资金采用企业招标,方式合法;
辐射类设备未强制要求《辐射安全许可证》,资格设置违法;
变更不公开、理由模糊,程序严重违规。
恳请监管部门依法核查,责令限期补全变更公告,纠正资格条件违法问题,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

发表于 2026-6-1 2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6-2 2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