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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惊心动魄!强烈呼吁政府部门严查夜间小区车辆鸣笛扰民,依法保障居民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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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强烈呼吁政府部门严查夜间小区车辆鸣笛扰民,依法保障居民休息权

现在小区最让人难以忍受、却长期没人管、懒得管的突出问题:在我们小区,每天夜间尤其是凌晨,部分车主开车进出小区时,习惯性长按喇叭喊保安开门,噪音巨大、反复扰民,居民苦不堪言、投诉无门、渐渐麻木!

我小区物业有一位工作人员还建议我:“一旦外面按喇叭声音太大,你最好把窗子全部关闭。”她还安慰我说:“我都是关窗睡觉的,声音大的时候也这样。”
可见这位物业工作人员所谓的“为人民服务”有多荒唐,完全不尊重他人的健康权与生命权。我反问她:你睡觉真的全程关窗?难道不呼吸?

夜间、凌晨本是大家深度睡眠、恢复体力的关键时间。有人进出小区习惯按喇叭示意保安开门,这种情况天天晚上都存在。车主只为自己进出方便,完全无视小区几百户居民正在休息。
我每天晚上都被高音喇叭惊醒好几次,可以说惊心动魄。就因为个别车主随手按喇叭的问题一直不解决,有时还连续长按,声音尖锐刺耳、穿透力极强,喇叭一响,整个小区都能听见,大家纷纷被惊醒。
不被高音喇叭吵醒的人,基本都是白天劳累过度、身心严重透支的人;只要稍微正常一点,几乎都会被惊醒。

这种扰民行为天天晚上发生、从未间断。我当面质问过车主,也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形同虚设、根本管不了。直到现在,车主在晚上、凌晨进出小区地下车库时,仍然习惯性按喇叭示意保安开门、起杆,情况天天发生。

我认为:如果保安在晚上遇到车主按喇叭示意开门,就应当当场警告:
“请不要在晚上或凌晨进出小区时故意按喇叭,你这是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你在小区内故意按喇叭,属于严重扰民、影响他人休息。如果被民众举报到公安机关,你有可能被拘留或罚款。”

所以,物业和保安必须经常给小区车主普法、讲理、讲法,这本来就是物业公司依据法律应当履行的管理职责。如果物业真正依法履职,习惯按喇叭扰民的行为很快就能制止。
不在小区内按喇叭扰民,是人间常理,也是基本良知,共同维护家园安宁,更是符合联合国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相关规定。

一、联合国·国际人权法(全球有效,中国承认)

1.《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1948年通过)第二十四条:
人人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释义:
联合国明确规定:安静休息、正常睡眠、不受噪音伤害、拥有健康的居住环境,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深夜喇叭巨响扰民,直接侵犯国际公认的休息权、健康权。

二、中国现行法律(直接管控小区夜间鸣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夜间定义:22:00—次日6:00为法定安静时段;
- 居民区标准: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
- 禁止行为:在居民区、噪声敏感区域,机动车随意鸣笛制造噪音,属于违法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2.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生效)
第八十八条: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仍不改正,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一般情节: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包括:夜间、居民区、反复鸣笛、不听劝阻、长期扰民。
综上:
夜间在小区频繁鸣笛扰民,既违反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休息权与健康权,属于侵犯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

如果物业不劝阻、不管理;扰民车主素质低下、公德缺失、我行我素、拒不改正,久而久之,很多居民就会觉得“说了也没用、没人撑腰、没人管”,只能忍气吞声、慢慢麻木。
但噪音扰民的伤害一天都没停止,居民的休息权、健康权一直被持续侵害!

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人与人之间素质高低、德行好坏,一目了然。
不尊重他人夜间休息、不顾及别人身心健康的人,德行可想而知。
他们根本不懂得珍惜和遵守人类与生俱来的生存法则:不打扰、不伤害、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夜间小区鸣笛扰民,看似小事,实则是漠视他人、自私自利、缺乏公德、破坏邻里和谐的不文明行为。

大家都知道,法律早已明确:夜间鸣笛扰民是违法行为。2026年新规已经实施,现在政府就该通报、该管、必须管!

我再次重申: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夜间22:00—次日6:00为法定安静时段,居民区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
在居民区、噪声敏感区域,机动车随意鸣笛制造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违法行为。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生效,现在就能执法)第八十八条明确: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社会生活噪声,经物业、社区劝阻后仍不改正、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依法拘留并处罚款。
我再次强烈呼吁:以下政府相关部门,该重视、该出手、该严管了!
1.公安机关(派出所/治安大队):直接主管、执法主体!负责查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夜间违法鸣笛,依法警告、罚款、拘留,现在就可以依法执法、制止扰民。
2.生态环境局:负责噪声污染统一监管、监测取证、指导执法,监督小区噪声达标、督促整改。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部门:监管物业履职,责令物业必须管、必须劝阻、必须登记、必须制止夜间鸣笛,不作为即追责。
4.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牵头协调、组织劝阻、调解矛盾、联动执法,保障居民休息权。
小区是全体居民的共同家园,安静休息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是小事、不是矫情、不是无理取闹!
夜间车辆鸣笛扰民,不是“习惯”,是违法、缺德、不尊重他人;
物业不作为,是失职、渎职、漠视民生,如此不作为,业主是否有权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现在是2026年5月,噪音扰民可拘留的新规早已生效,法律武器已经为老百姓备好!
我们强烈呼吁:公安、环保、住建、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立刻重视、立刻行动、立刻执法、立刻严管!
别再让居民忍、别再让居民麻木、别再让违法者肆无忌惮!
恳请政府部门:
该管了、该重视了、该出手了!
依法严查夜间小区鸣笛扰民,还我们一个安静、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老百姓的基本休息权和健康权!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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