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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控告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 履职失职、程序违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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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伤八级伤残农民女工紧急求助维权
关于控告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
履职失职、程序违法、漠视农民工权益的投诉
投诉人:邹某 汉族 58 农民工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裴某 汉族  75无偿法律援助 获得两枚国家奖章的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获得公安部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至今已获得各种表彰奖励102
  由:工伤八级伤残劳动争议
联系电话:15308031671
被投诉人: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局长  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
核心提示:202641伤残八级工伤农民女工邹某申请法律援助,金牛区法援中心受理后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该律师工作17天后突然私自停止法援工作。法援中心不仅不问不理不查找问题原因,也不管邹某的法律援助,金牛区司法局也不问不管是否继续指派法援律师,不询问不关心邹某至今 10 个多月无任何工资收入导致生活及后续治疗陷入绝境的实际困境,没有任何人协调落实困难救助和司法帮扶等民生保障措施,金牛区司法局“不首先核查法援中心的法律程序违法违规问题,反而袒护推诿”,至今天515日对邹某的法律援助不理不睬,行政程序违法违规、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
一、投诉事实和理由:
农民女工邹某在上班期间不慎摔伤,经鉴定构成工伤八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需持续后续治疗,属于法定重点法律援助弱势群体。
为维护邹某的工伤合法权益,邹某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裴某向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受理后指派法援律师承办本案。该律师履职17天后,无任何正当理由、未向法援中心报备、未征得邹某和代理人同意,私自单方面停止了法律援助工作,而且拒绝沟通,不再处理案件事宜,导致邹某工伤维权程序被迫中断
二、在本次法律援助全过程及后续投诉过程中,被投诉的金牛区司法局和法援中心存在如下多项严重程序违法违规、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行为:
1法援中心受理邹某的法律援助后,无受理审批书面指派等法定手续,存在随意指派律师,完全违反法律援助法定办理流程,程序严重违法违规。
2、被指派法援的律师自始至终也没有出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所在律所的合法手续,工作了17天后突然私自停止了法援工作。
3、法律援助中心明知法援律师停止了对邹某的法律援助,并没有立即重新指派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专职律师恢复邹某的工伤赔偿全程法律援助和接续案件维权程序,偏离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宗旨。
4、司法局接到投诉后,没有首先了解询问法援中心为什么停止了邹某的法律援助,没有审查法援中心的失职失责问题,没有核查法援中心的指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也没有要求法援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对邹某继续进行法律援助,反而不顾邹某的急需法律援助,却在投诉法援中心的问题上“无理纠缠”,漠视弱势群体合法诉求。
5、法援中心指派的法援律师被投诉后,法援中心未按照程序询问法援律师,不调查、不核实、不劝导律师履职,对伤残工伤女工的维权困境不管不问置之不理,完全未尽规定程序和管理职责。
  6、司法局没有核查法律援助全过程违法违规等问题,法援中心没有法律援助指派等手续(如指派法援律师通知书等)。
7、司法局拒绝邹某的代理人提出的进行会议沟通、当面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的建议,不敢面对面出示证据沟通和协调。
三、司法局监管监督失职失责,也没有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漠视群众疾苦,违背司法为民初衷,邹某工伤八级伤残至今已10个多月,没有分文工资收入,无经济来源支撑日常生活与后续康复治疗,处境极度困难。金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全程无任何人关心询问邹某的生活和治疗困境,不落实司法救助、没有人文关怀,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指派合格法援人员,不得随意停止援助;司法行政部门负有监督、核查、追责、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现就被投诉人多项履职违规、行政不作为、漠视伤残农民工基本权益,再次提出投诉,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规严查、切实维护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投诉人:邹某   裴某  电话:15308031671     2026年  5   15
附:
1. 邹某工伤认定决定书
2. 邹某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伤残结论书
3. 邹某身份证
4. 邹某特别授权委托书
5. 裴某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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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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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调查:
针对您反映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履职失职、程序违法、漠视农民工权益,您认为不合理,现在要求投诉的问题,经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调查,2026年5月6日,我局收到您递交的书面投诉材料,根据《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于2026年5月7日向您邮寄《投诉处理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您补充相关投诉材料,目前,暂未收到您的补正材料。同时,邹仕珍“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援助一案均按规定,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受理、指派;承办律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完成了案卷查阅、赔偿计算和《仲裁申请书》撰写,但因未能联系到申请人本人,且始终未收到第三人代办后续事宜的有效授权,故相关文书无法送达、签署,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暂时无法推进。本案法律援助从未终止,法律援助中心在联系到邹仕珍本人后,向其告知了承办律师前期开展的工作,解释了终止/继续法律援助的后果和程序,询问了其关于“是否继续法律援助”的意见,并给予了其充分的时间考虑,但至今未收到邹仕珍的明确答复。
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18日16:37分去电告知您上述情况,您表示知悉。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金牛区司法局
                                                        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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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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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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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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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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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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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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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牛区司法局欺上瞒下、谎话连篇!
农民女工邹仕珍在上班期间不慎摔伤,经鉴定构成工伤八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需持续后续治疗,属于法定重点法律援助弱势群体。金牛区法援中心受理申请法律援助后没有任何指派手续,指派的律师也无任何手续,工作17天后私自停止法援工作。法援中心不仅不问不理不查找问题原因,也不管邹仕珍的法律援助了,态度恶劣、程序违法、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
在投诉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全过程及后续投诉金牛区司法局后,司法局存在如下多项严重程序违法违规、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行为: 1、法援中心受理邹仕珍的法律援助后,无受理审批书面指派等任何法定手续,存在随意指派律师,违反法律援助法定办理流程,程序严重违法违规。2、被指派法援的律师自始至终也没有出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所在律所的合法手续,工作了17天后突然私自停止了法援工作。3、法律援助中心明知法援律师停止了法律援助,未核实核查法律援助律师为什么停止了对工伤女工的法律援助,也不告知邹仕珍和其代理人,并未及时重新指派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律师恢复邹仕珍的工伤赔偿全程法律援助和接续案件维权程序,未按照程序询问法援律师,不调查、不核实、不劝导律师履职,对伤残工伤女工的维权困境不管不问置之不理,完全未尽规定程序和管理职责。偏离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宗旨。
4、司法局接到投诉后,没有首先了解询问法援中心为什么停止了邹仕珍的法律援助,没有审查法援中心的失职失责问题,没有核查法援中心的指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也没有要求法援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对邹仕珍继续进行法律援助,反而不顾邹仕珍的急需法律援助,却在投诉法援中心的问题上“无理纠缠”,漠视弱势群体合法诉求。
5、司法局监管监督失职失责,拒绝邹仕珍的代理人提出的进行会议沟通、当面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的建议,不敢面对面出示证据沟通和协调。6、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漠视群众疾苦,违背司法为民初衷,邹仕珍工伤八级伤残至今已10个多月,没有分文工资收入,无经济来源支撑日常生活与后续康复治疗,处境极度困难。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全程无任何人关心询问邹仕珍的生活和治疗困境,不落实司法救助、没有人文关怀,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规严查、切实维护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发表于 2026-5-26 1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5-28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了解清楚

发表于 2026-5-28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不起诉不仲裁  就在这扭着法律援助  真是奇葩

 楼主| 发表于 2026-5-3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成都市司法局了解事实真相,成立联合调查监督组
彻查金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问题
法律一旦被某些权力掌控,民众权益就会失去保障社会秩序本就会动摇,民心就会涣散,司法体系就会崩坏
上级司法机关本应该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判官”,可是下级司法部门一旦采取“贿赂”或隐瞒、甚至制造冤假错案,用“虚假伪造”的证据手段蒙蔽了执行监督的“判官”,法律的执行便会“倒行逆施”,司法监督变成走过场,甚至上下级串通一气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保护普通人的盾牌,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
法律援助是弱者最后的法律屏障,程序违法、指派无据、无故停援,就是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直接伤害,也是对法治公信力的严重破坏。金牛区法援中心这 8 个问题,尤其是无指派书、律师无合法手续、擅自终止援助、默许违规、援助中断一个多月,已经明显违反《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公权力的滥用、司法公信力受损,会带来多重恶劣后果:
1合法诉求无处伸张,无辜者蒙冤、违法者脱责,善恶对错失去评判标准
2、人们不再遵循和敬畏法律,转而信奉权势人情钱财,法律规定形同虚设
3监督机制失效,徇私舞弊形成风气,冤假错案不断累积
4群众失去对法治和公权力的信任,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无从谈起
关于金牛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存在的8个严重问题,今天成都市司法局来电,为金牛区司法局“解释”的第一个问题就漏洞百出,还在为法律援助程序违法违规的金牛区法援中心进行“袒护”:(1)至今天2026522月金牛区法援中心一直没有任何法援律师指派书等法律文书;(2)被指派的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法援律师也没有出示自己的合法身份和律所相关文书,更没有任何理由和合法手续就擅自终止了对农民女工的法律援助;(3)金牛区法援中心也没有任何理由和合法手续就默认了法援律师擅自终止了对农民女工的法律援助的违法违规行为;(4)因为金牛区法援中心程序违法,从2026417日起至522日,导致农民女工的法律援助中断一个多月之久,仍然是75岁的老人继续无偿为农民女工进行法律援助。  
恳请成都市司法局了解事实真相,成立联合调查监督组,彻查金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问题,公开面对面质证,公开全部调查过程与证据。

发表于 2026-6-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6-4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请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宏伟组织调查组督查,敢不敢当面质证,不要推诿,让金牛区司法局既是被投诉的“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么会裁判自己,怎么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和问题?!法援中心编造手续、编造时间,在金牛司法局做后台的情况下,欺上瞒下、欲盖弥彰,向市司法局掩盖真相,袒护、包庇法援中心态度恶劣、程序违法等违反法律规定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6-6-6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投诉举报曝光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受理法律援助的全过程后,不难看出,这个法援中心不仅不懂法律,还不懂法规,一问三不知,连法援律师应该履行什么职责都不懂,也回答不上来,还要回去翻阅法律文件和法律规定,只会起个上传下达的“传达室”传达员的作用。不知道这些工作人员是怎么坐上这个重要的法律岗位的?从科长到科员,态度蛮狠恶劣,不讲道理,多次违反法律规定,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他们不仅没有指派手续,随意指派的所谓“法援律师”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最严重的是,被爆光投诉没有合法手续经过一个多月后的第54天(5月24日),在领导的指责下,赶忙编造手续、编造时间,才拿出所谓的指派手续,还要让受援者签名认可,企图进行遮掩,蒙混过关,欲盖弥彰,被受援者当场拒绝签字。金牛区司法局法援中心既是被投诉的“运动员”,还让他们担任裁判自己的“裁判员”,不仅是老百姓,连小学生都知道,他们会承认自己违法违规吗?金牛区司法局为包庇自己的工作人员,涉嫌混淆是非、推诿推责,企图把错误进行转嫁,推卸责任,成都市从事司法行政的司法局,难道看不出来吗?
再次请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宏伟组织调查督查,敢不敢当面质证,不要推诿,让金牛区司法局既是被投诉的“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么会裁判自己,怎么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和问题?!金牛区法援中心连时间逻辑都无法编造的天衣无缝,让任何人都无法相信,也没办法相信。金牛区法援中心欺上瞒下、欲盖弥彰,向区、市司法局掩盖真相,袒护、包庇不懂法律的所谓的法援律师胆大包天。
再次请成都市司法局负责督查的副局长杨宏伟组织调查组督查,敢不敢调集市司法局、区司法局、法援中心、所谓的法援律师和受援的工伤农民工的特别授权代理人等五方人员当面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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