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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六旬老人,泣血反映甘孜县法院判决执行错误、偏袒强势主体,侵害案外第三人权益,漠视民生疾苦!
我倾尽所有,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建设民生项目。我抵押资产并借贷近千万,七八年时间里,我和数百农民工日夜奋战,完成民生工程并交付使用。完工后我已资不抵债,连利息都无力偿还!作为出资和施工的唯一权利人,项目工程款是我和数百民工享有专属权益的活命钱!
我本分老实的建设民生工程,却祸从天降,遭遇无妄之灾!祸端源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南建),其中标甘孜武警四川总队第3支队营区项目后,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建筑公司。中南建作为堂堂央企,内部管理却极度混乱、监管形同虚设!堂而皇之的向第三方公司超额拨出工程款近4500万,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如此荒唐的事就是在一个微小私企都不会发生,请问中南建你们资金的层层审核标准是什么?发生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你们的管理层是如何在履职?是否存在相关人员违法犯罪、里应外合进行洗钱侵占国有资金的问题?
中南建将第三方公司诉至甘孜县及甘孜州中院,后判决返还给中南建超付工程款。令人愤怒的是,这本是与我无关的中南建和第三方公司的诉讼问题,可不知为何中南建与甘孜法院不继续追究第三方公司,不深入分析资金关联去向,不调查中南建管理层的失职、渎职及是否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却将二者造成的恶果恶意进行转嫁,强行冻结、执行与二者诉讼毫无关联的我的民生工程款。让无辜的我和数百农民工,为中南建自身失职渎职,甚至极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造成的重大损失行为来买单!冤有头,债有主,谁欠钱谁还钱!我们与甘孜建设项目毫无关联,他们却将黑手伸向我们,拿我们的血泪为别人的过错买单!这是否是一场预设转嫁的司法陷阱?天理何在?如果都是这样进行判决,那以后岂不是可以随意利用法律转嫁祸事给第三者,无辜的人却硬要为别人的过失买单!这是对司法公平正义赤裸裸的践踏!
第三方公司未在民生项目投入分毫资金、未参与任何施工管理,该项目工程款是属于我与数百农民工的合法财产!中南建是央企。我提交了证明我实际施工人及工程款归属的完整证据链,但甘孜法院却视而不见,刻意歪曲解读法律关系!公然偏袒强势主体!我一介平民,维权难如登天!
中南建与第三方公司超付 4500 万的工程纠纷,是否是一场精心装扮的转移国有资金的刑事诈骗和侵占骗局?是否是将刑事案件转换成民事诉讼,再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转嫁给第三人买单的司法陷阱?
最后我跪求各级领导以下诉求:1. 恳请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中南建人员的失职渎职和极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2、依法纠正甘孜法院的错误判决和错误执行,严肃追究办案人员责任!3、 保护我和数百农民工享有工程款的合法权益,立即排除执行、解除工程款冻结措施。救救我和数百个等待活命钱的农民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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