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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南充市自规局回避线上公开答复,现理清依据,望查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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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仅约束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求其对登记信息保密,不等于拒绝向利害关系人告知自身相关信息、回避问题核查与答复。
        二、《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仅规定信访事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未规定必须线下提交、禁止网络答复,南充市自规局明明收到本人线上材料,非得叫本人再到南充市自规局再次提交,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不言而喻,请不要再以此为由变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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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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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已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因您在网上反映的问题回复内容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您可将诉求资料邮寄或者到我局指定接待场所走访登记,我局收到诉求后将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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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17: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2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30 17: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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