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李友谋,性别: 身份证号:512923****131550
联系电话:139*****332住址:嘉陵区满庭芳
被投诉单位:人民法院
事发时间:2026年5月26日 时15.30分
事发地点:该院办公区
听证事项:一:蒋德平刑事案件(2019)川1304再审刑初36号刑事判决书《(2018)川刑再2号,撤销了(2006)川1304嘉刑初74号,同时撤销了(2007)南终刑107号刑事裁定,发回南充市嘉陵法院重审。(2018)川到再2号,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2004)嘉执字406号违法拍卖案听证会
投诉事由及事实经过
本人于5月26日上午专门打电话给嘉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3616480)说我申请旁听蒋德平刑事案件听证会(有通话录音),5月26日 时15.14分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法申请旁听该院组织的公开听证会被拒之门外(有录音录像),该听证会事前也没有公示为不公开听证,法院也没有给出法律规定的不得公开的情形(无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等情况)。
现场工作人员无合法法定依据,直接拒绝本人旁听,也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登记排队或提供远程旁听渠道,该行为违反司法公开原则以及《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规定,属于程序不当。
投诉请求
依法核查本次听证会违规限制旁听的问题,并作出纠正;
就本次违规行为向投诉人作出书面答复;
严格落实司法公开要求,保障公民正常旁听权利。
附件/证据
现场录音、录像资料 (预约凭公文领取)
投诉人(签字):李友谋
日期: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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