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var(--color-fg-default)]针对广安市广安区住建局关于“锦绣山河二期”面积差问题的书面回复及信访部门的电话答复,本人表示强烈抗议!贵局在处理群众诉求时避重就轻、偷换概念,涉嫌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贵局的违规行为进行公开质问:
一、2018年以“预测面积”违规交房结算,谁给你们的权力?
[color=var(--color-fg-default)]贵局在红头文件中承认:“2018年开发企业根据第三方机构预测建筑面积……进行了第一次房款的核算”。
- [color=var(--color-fg-default)]《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竣工验收合格”!既然是竣工验收,就必须有最终的实测数据。2018年交房时居然还在用图纸上的“预测面积”,说明当年该项目根本没有完成法定的规划核实与房产测绘验收!
- [color=var(--color-fg-default)]拿一个不合规的“预测面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是严重的违规交付与违规结算!贵局作为当年的审批和监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并予以备案放行。现在时隔7年办证发现数据不对了,不想着追究当年监管失职的责任,反而帮着开发商向业主“二次收割”?让老百姓为监管漏洞买单,毫无公信力可言!
二、阳台“半买半送”变全额收费,涉嫌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
[color=var(--color-fg-default)]本人购房合同约定面积为96.16平方米,2018年交房时为95.06平方米,七年后办证竟变成了96.48平方米!多出的面积,实质上是将当年买房时承诺“半买半送”的阳台面积,现在单方面全部算进了产权面积里并要求补差价!
- [color=var(--color-fg-default)]购房时开发商大肆宣传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如今办证却出尔反尔,将原本属于赠送或半价的面积按全额要求补差价!
- [color=var(--color-fg-default)]这种朝令夕改、恶意敛财的行为,难道不是严重的虚假宣传和合同欺诈吗?贵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不仅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而充当开发商的“催款员”,纵容霸王条款,究竟居心何在?!
三、信访部门称“只管质量不管销售”,公然违背法定职责!
[color=var(--color-fg-default)]在随后的电话沟通中,贵局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竟宣称:“住建局的工作职责只是针对商品房的质量和按图施工,其余不管”(本人有电话录音)。[color=var(--color-fg-default)]《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白纸黑字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面积差异处理正是销售管理的核心业务![color=var(--color-fg-default)]拿着纳税人的工资,占着行业主管部门的位置,却公然否认自己的法定职权!这不是简单的业务能力低下,这是彻头彻尾的懒政、怠政!如果住建局不管销售管理,请问老百姓找谁维权?
四、权利行使早已过时效,休想拿过期合同当令箭!
[color=var(--color-fg-default)]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开发商在2018年违规按预测面积结算时未主张差额,法律上已视为放弃权利!现在为了配合办证突然要钱,早已过了法定诉讼时效。贵局拿着过期的民事合同条款强行摊派,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干预民事纠纷?
[color=var(--color-fg-default)]综上所述,本人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拒绝缴纳任何所谓的历史遗留差价!要求贵局立刻纠正“只管质量不管销售”的错误言论,依法履行商品房销售监管职责!若贵局继续推诿扯皮,本人将带着这份红头文件和电话录音,直接向广安市纪委监委举报相关领导失职渎职,并同步向四川省住建厅申请行政复议!勿谓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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