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335|评论: 3

[四川群众呼声] 成都市青羊区光耀二路:强烈呼吁精神病人出行必须监护人同行,不能等到伤人事件发生再依法责罚。[已回复]

[复制链接]

成都青羊区光耀二路316号心愿花园二期,有两个成年精神病人,一个女性,一个男性。出来游走身边一直没有监护人监管。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但孩子妇女老人看到这个女精神病人都要绕道走,生怕她突然发疯。那个男性精神病人身强力壮的,经常拿一个铁棍子打轧花台,听物业的人说有一次还拿了一把刀,把心愿幼儿园的孩子和接孩子的老人吓得到处乱串。
有人举报,找到监护人,监护人不作为,不监管,因为无法可依,社区、物业都没办法,派出所就只有弄进去关几天又放出来。
我们都不明白小区居民都很胆战心惊。也特别不明白:
国家对养狗立法,要求牵绳,为了确保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为什么国家不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立法?
立法应该要求一旦精神病人伤人以及致死,监护人不但承担经济责任还必须负法律责任,进监狱。
网络上曾经有多起精神病人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精神病人的诊断就成了免责金牌,监护人还常有拖延甚至拒不执行经济赔偿的情况。
其实精神病人也不是一直都是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他针对的都是妇女儿童或者老人,如果遇到比他本人还高大的人,他是不敢去欺负的。有些时候他是有意识的欺负弱小。
强烈呼吁,精神病人的诊断证明不能成为伤人甚至杀人的免责通行证。并且既然监护人明确知道他是精神病人,且有暴力倾向,就应该不允许放任他一个人出来游走。
并且要求:即使精神病人经过治疗出院,出院后正常服药,这种情况下也必须有监护人一同出门,不能单独出行。
应该要求有精神病人的家庭主动到社区、派出所登记,社区派出所要对监护人及家人宣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并且社区、派出所要定期上门去查问服药情况,精神状态,糟糕的情况需要送去住院就医。

心愿花园二期附近目前有幼儿园,医院和学校预计明年都会开始营业,任由这两个精神病人自由游走,监护人不监管,派出所、社区也无法可依,如果突然哪天爆发了攻击性,拿了铁棍、刀这类凶器,学校、医院属于聚集人群的场所,一旦造成了群伤甚至群死事件,谁来承担责任?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6-1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青羊区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已由康河街道按职责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康河街道:经核实,两名人员均系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已联合家属、精防医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针对近期反映的男性患者持械、女性患者游荡等情况,我们已第一时间联动派出所、精防中心介入处置——目前男性患者因行为过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女性患者经评估暂无即时暴力风险,社区已督促家属加强日常看护,并安排网格员每日巡查关注其动向。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主体为其法定监护人。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职责是监督、协助监护人履行职责,而非替代监护。实践中,确实存在部分监护人因能力不足、意识薄弱等原因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批评教育—放任—再失控”的循环。这一问题也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共性难点,我们正积极推动上级部门探索更有效的干预机制。 请大家遇到两人时保持冷静,避免围观、挑衅或单独接触;如发现持械、言语威胁等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派出所电话02887026910,我们将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守护小区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尽管面临现实困难,但社区绝不会推诿责任,将持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态度跟进此事,也恳请大家多提宝贵建议,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2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物业、社区、派出所公同监管精神病人出行,小区居民人心惶惶,并且职能部门要求监护人必须同行。有暴力倾向的必须送医院就医。

发表于 2026-6-1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护人应该负责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