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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翠柳公园翠锦桥左侧露天车位停车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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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翡翠城二期外、翠柳公园翠锦桥左侧露天车位(十余个)
诉求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大队
事实经过:


  • 该片区(翠柳公园)翠锦桥左侧十余个停车位自2023年起长期免费便民停放,是周边翡翠城二期居民和到公园锻炼的居民日常固定或临时免费停车点位,此处非交通要道,属于公园的附属配套设施,多年来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堵塞人行通道、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无占道扰民、阻碍交通问题。
  •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成都交警三大队突然批量对停放车辆发送违法停车短信、按违停抓拍处罚;居民现场咨询执勤民警,答复理由为 “取缔非法车位”。
  • 居民对此执法调整存在重大异议:
  • 1、该地块为财政投建公园配套公共用地,公共资源本就该便民使用,交管部门不能仅凭单方认定随意取缔;既然交管可依规划线增设收费车位,原有多年合规便民免费车位也理应保留使用;
  • 2、该车位使用多年、此处非交通要道、已成公园配套便民停车资源,车位区域开阔、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交管部门未提前发布公告、未张贴禁停标识、未提前告知居民取消停车,直接一刀切开罚单处罚,执法缺少事前公示、告知流程,群众无法提前调整停车习惯。

诉求:

  • 恳请交警三大队书面 / 线上回复:该车位认定为非法车位的法规依据、划定取缔的正式文件、取消免费停车事前未公示的原因;
  • 对 6 月 1 日起已生成的违停违法记录依法复核、撤销不合理罚单;
  • 结合公园(小区)现有车位缺口、周边停车资源紧张现状,实地踏勘,因地制宜保留便民停车位,或就近规划替代停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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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4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话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外,其他未施划或未依法审批的占道停车位,均属非法设置,不得作为合法停车区域使用。
该处“停车位”直接占用了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导致行人(尤其是老人、儿童及推婴儿车的家长)被迫进入进入机动车道绕行。同时,车辆停放压占人行道上的窨井,存在阻碍应急抢修、阻断抢险通道的隐患,公安机关对该地点的处置,并非“取消便民措施”,而是在纠正长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人行道是留给行人,不是免费停车场。保护行人路权和市政设施安全,是交通管理不可动摇的底线。
经核实,该区域已设置路边占道停车位和停车场。下一步,将联合属地街道办、公园管理单位等,开展实地踏勘,综合考虑该区域交通流量、道路宽度、行人通行等因素,评估是否具备新增合法临时占道停车位的条件。若条件允许,将依法依规予以设置。
若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8441278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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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要搞成收费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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