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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村委会公章能随意盖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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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水县八耳镇瓦垭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书记夏杰,随意给该村村民夏钱山的离婚案,出具的房屋(共同)财产属于单方面财产的证明,在法律层面上有效吗?!法庭可以采信吗?!村委会公章可以随意出具任何证明吗?!村级组织可以提供伪证明?!我们请求领导给予帮助。期待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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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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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针对您反映的瓦垭口村出具证明及公章使用问题,我们已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对出具流程、盖章手续及内容真实性逐项核实,相关情况已留存备查,目前您对此已无异议。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及该证明的证据效力问题,属民事审判法定范畴,案件已由法院依法受理。依据司法独立原则,该证明能否作为定案依据,须由承办法官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认定,行政部门无权干预司法裁判。
      如您对证明效力仍有异议,建议在诉讼中充分举证、积极抗辩,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八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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