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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眉山居民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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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国容,女,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居民,控诉的事实与理由:
2014年至今,被控告人相互上下勾结串通,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及国家批文的情况下,利用国家公权力违法骗拆了控告人的合法房屋,合法自留地耕地被故意毁坏硬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致使控告人无地可耕,控告人因此依法维权通过诉讼和到四川省内众多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控告,被控告人利用国家公权对控告人实施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迫害。
望国家诸多职能部门能彻底,依法依纪严惩上述人的不法行为,还我的清白和应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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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遭殴打报案遇流程疏漏, 群众监督推动警方规范出具受案回执》
        2026年5月19日,自媒体人李阳随同四川信访群众监督志愿者黄晓明、李静妈、张玉柏、周杰,前往眉山市公安局东波区分局太和派出所,就陈国客报案与太和派出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展群众监督公安执法。
        近日,市民陈国容前往当地移动通信网点办理业务时,与店内工作人员产生言语争执,争执过程中陈女士遭到对方殴打。自身权益受损后,陈女士当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此事。
        报案之后,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接处警与案件受理相关管理规范,警方受理报后,理应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行政案件立案或不予立案告知书。虽陈女士报案后,迟迟未能拿到相应回执,案件受理相关信息也无法确认。了解到陈女士的难处后,热心群众志愿者一同陪同陈女士前往派出所,依据省内公安案件受理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提出合理诉求,要求依规为陈女士开具受案回执、行政案件立案或不予立案告知书。同时行使群众监督权利,督促执法流程规范落地。
        派出所民警正视群众提出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立刻核查此次报案受理流程,及时补齐流程手续,现场为陈女士出具了受案回执、立案告知书。
        问题顺利解决,陈国容及随行群众均表示满意。此次事件中,群众监督有效推动公安执法流程规范化,也体现出公安机关虚心接纳民意、及时整改履职的态度。后续大家也将持续关注案件查办进度,期盼相关部门秉公处理,切实维护巿民合法的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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