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元市住建局各位领导:
现就上西街道樱花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后乱象丛生、民生保障缺位一事,谨以群众视角向贵局提出四点质询,盼依规履职、答疑解惑、纾解民忧。
一问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之责何以悬空?
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城市更新、保障安居宜居的民生工程,依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住建部门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单位,肩负项目全过程监督、改造成果管护机制落地督导职责。本小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交付后,公共墙面大面积开裂破损、楼道基础设施全线损毁,改造投入的公共设施未形成长效管护,改造成效转瞬付诸东流。试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环节是否严格核查长效管理方案?改造结束后,主管部门对小区设施运维、改造成果留存的常态化督导巡查机制为何未能落地?耗费公共资源实施的民生改造工程,何以交付即失管、投入即损耗?
二问物业管理协调处置职能何以缺位?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门统筹指导辖区物业企业选聘、物业服务纠纷调处、业主自治组织搭建工作。小区全体业主按期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却长期无正规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履职,楼道清扫、消杀、公共设施维护等基础服务全面停摆。业主缴费义务已履行,对应物业服务权利却无从保障,小区公共管理陷入真空。试问,针对本小区无物业履职、收费无服务的矛盾,贵局是否牵头联合街道办开展过协调调处?针对小区业主自治、物业补位有无制定可行处置方案?群众缴了物业费却无人服务的不合理现状,该由哪个环节牵头整改化解?
三问人居安全底线保障何以失守?
小区楼道遍布蛛网、鼠患、蟑患泛滥,常年无人清洁消杀,长期居住大量老人、孩童等弱势群体,人居环境恶劣已形成现实安全隐患。一方面,病媒生物滋生极易传播传染病,危害全体住户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楼道杂虫种类不明,若存在有毒有害蛛类、毒虫,极易对玩耍孩童、行动不便老人造成意外伤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常态化保洁、定期病媒生物防制,住建部门协同属地负有督促落实环境治理的责任。试问,面对群众直观可见的恶劣居住环境,贵局是否知悉实情?针对鼠蟑毒虫泛滥的安全隐患,何时能联合街道、卫健、物业等多方开展集中消杀、环境整治?如何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守住老小群体居住安全底线?
四问民生诉求闭环处置机制何以失灵?
老旧小区改造初衷是为民解忧、改善居住条件,而今改造后小区设施破败、物业空白、环境脏乱,群众安居期盼落空,各类现实风险持续累积。小区居民多次反映困境,问题却长期悬而未决。依据住建领域政务服务、群众诉求办理相关工作规范,主管部门应当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建立受理、核查、督办、反馈的闭环处置流程。试问,针对樱花小区改造后系列民生难题,贵局何时安排专人实地核查研判?将依据哪些法规条款厘清改造管护、物业履职、环境整治各方责任?何时出台明确整改时限与落地举措,给小区全体居民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安居是最基础的民生期盼。樱花小区老弱幼群体集中,设施破损、环境恶劣、管理真空的现状不容拖延。恳请贵局高度重视本小区群众急难愁盼,严格依照城乡建设、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准则,实地调研、逐项整改、履职尽责,切实化解小区现存各类隐患,还居民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小区居民
2026年6月9日@广元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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