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下午6点左右,看到虎门太平派出所警察的来电,因为他们的号码我早已存起的,由于耳朵听不见,随即马上骑电动车赶往派出所想了解什么事情,5分钟后赶到太平派出所门口,马上就就看到我们老新庙村前书记吕友源,他是我的长辈,我常叫他老辈子,我当时差不多泪水夺眶而出,很是感激。
刚和源叔没说上几句话,从派出所出来3人,我从不认识,我以为是家乡派出所的警察来找我麻烦,我问我源叔,他们是蓬安警察吗?源叔手机打字,他说这是程所长,其他另外两人我不知道是谁,源叔说叫我带他们一同四人去我的住所看望一下
我当时也没指望以慰问的方式看望我,因为必竞是跨千里,而且人员之多,也不可能政府为一个告状的小老百姓跨省千里来关怀,因为6月3号向南充中院交的诉状,马上就想到是起诉状起了作用,应该是来调解的,心想着这么远,一共4人专程来解决我的事情,调解是好事啊,连家乡的警察也陪同,我在路上还是十分感谢他们。
我马上就从派出所带他们到我的住所,把门打开,灯打开,随即另一个穿黑衫的年青人、拿着执法记录仪,在我房间猛拍,所有角度没放过,拍完后,又到外面马路上要我的手机,查微信余额,查微信支付明细,并拍照。
首先说一下,我前书记源叔手机打字介绍说是程所长,我以为是锦屏派出所程三林所长,以为是家乡派出所警察和蓬安民政,我才带他们到我的住所。
要是早知道,全是民政局奔着拍照非法取证而来,除了我源叔外,其他的我绝不会带他们到我的住所,东拍西拍
因为我的顾问律师给我指导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和第三人不得向原告取证,在行政行为作出后,被告与第三人所有证据不被认可,可以向法官提出不予采信。
再来说,这次跨省庞大的队伍,突然袭击取证调查我的低保问题合法与不合珐,有没有效。
律师跟我说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或第三人向原告取证是无效的。
低保入户调查,核查,先要通知本人,不通知本人暗中调查无效。
跨省入户核查,需要经过当地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不能私自前往
就我听力残疾人情况,而且还需要配有专业手语翻译人员
入户核查,要事先向当事人说明目的,出示工作人员证件,调查证。
入户调查核查必须经过本人同意,调查核查结果交由当事人签字按手印才有效。
请问蓬安民政局,锦屏民政所,你们组织这么大规模,大队伍,跨省调查核查低保户,是否依法依规,这样非法取证是否经得走法律的检验,是否是非法取证。
你们以为你们拍这些就可断章取义,上蒙天,下骗地,就完成作业了,想就别想,所有证据在行政复议这程序就锁死,固定了,别说行政复议证据固定锁死了,只要在给我发低保最低档时,证据就已经锁定了。
你们这次搞这么大的跨省调查工程,有证明效力吗?这非法取来的证据,法官敢采信吗?况且你们拍这些,全都在低保范围内,远远差于我不符合全额低保的条件,把三轮车,和屋里所有的破烂卖了,能卖上3500块吗?况且这还不算是低保政策中的法定收入。
最后问一句:这罕见的跨省低保核查为哪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