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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请@兴旺镇人民政府 规范公开低保对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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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旺镇人民政府:
依据《蓬安县兴旺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第19项,社会救助领域最低生活保障板块中,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审核信息属于主动公开内容,公开范围为全社会,指定公开渠道为蓬安县政府门户网站、镇村公示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经核查,县政府门户网站暂未检索到你镇低保对象名单公开信息。现请你镇根据《蓬安县兴旺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完成低保对象名单的线上线下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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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且《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附件《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属于在县级人民政府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内容。名单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记录人名的单子,故低保人员姓名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
请兴旺镇公开你镇低保对象名单信息。@兴旺镇人民政府
 楼主| 发表于 2026-6-1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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