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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图文] 低薪劣质的工作不是残疾人低保资格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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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3 15: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称“拒绝工作三次取消低保的条款,只适用于普通健康低保户,不能套用在重度残疾人身上”,这是对政策的片面截取与恶意解读。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规定: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民政部门可减发或停发低保金,该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具备劳动能力”,而非单纯区分是否为残疾人。
发表于 2026-6-13 15: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本身不在“需要接受就业安置”的范畴之内,相关部门也不会强行安排工作,自然不存在“拒绝工作被停保”的情况,这是政策基本常识。对于尚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轻度、中度残疾人,以及具备简单劳作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人社、民政、残联提供保洁、门卫等公益性岗位,属于就业帮扶、兜底安置,并非强制刁难。这类岗位匹配其身体条件,若无正当理由反复拒绝,依规执行低保管控措施,符合全国统一政策要求,不存在“政策区别对待、双重标准”。
楼主故意模糊“有无劳动能力”这一核心判定条件,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完全失能的重度残疾人”混为一谈,刻意放大焦虑、煽动抵触情绪,误导残疾群体对抗正常的就业帮扶工作。
发表于 2026-6-13 15: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法定特殊辅助性岗位外,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也必须适配残疾人士身体状况 。正规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均严格遵守该规定。
楼主凭空渲染“政府强制安排低薪劣质工作”,却未提供任何岗位薪资、工作环境不达标的实证。若真存在薪资低于最低工资、岗位与残疾状况严重不符的情况,当事人完全可以保留证据向人社、纪检部门投诉举报,这是合法维权渠道,而非一味煽动“坚决拒绝所有岗位”。
发表于 2026-6-13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刻意抹黑基层就业帮扶工作,基层部门为残疾低保对象推荐保洁、门卫等简易岗位,初衷是依托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同时落实“自救自立”的救助原则,是面向困难群体的暖心帮扶,绝非所谓“强迫要挟”。楼主将正常帮扶歪曲成“欺压低保户”,无视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付出,刻意制造干群矛盾。
发表于 2026-6-13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帖文怂恿残友“无论多少次都勇敢拒绝工作”,这种引导极不负责任。对于完全失能的重度残疾人,本就无需参与就业;对于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一味无理由拒绝适配岗位,不仅违背社会救助“救助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一旦触及政策红线,个人低保待遇确实会依规调整,最终损害的是当事人自身权益。合法维权的前提是区分情形、有理有据,岗位不适配、薪资不达标,走正规投诉渠道;岗位合理、条件合规,理性对待就业帮扶,这才是正确选择。
发表于 2026-6-13 15: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低保与残疾人就业帮扶体系有完整监管流程,人社、民政、残联多部门联动监督,严防违规用工、强迫劳动等问题。楼主仅凭主观臆想,渲染“强制安排劣质工作、拿低保要挟群众”,以个别假想场景否定整个民生保障体系,放大负面情绪,扰乱公众对民生政策的认知。
发表于 2026-6-13 15: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低保不是“躺平福利”,残疾人帮扶也不是“强制压榨”,国家始终兼顾基本生活保障与就业自立帮扶,政策划分清晰、执行有规可依。楼主对政策一知半解,刻意断章取义、歪曲解读,煽动残疾群体抵触正常工作安置,既误导了广大残友,也抹黑了基层民生服务工作。网络发言应当坚守客观真实,切勿利用弱势群体博取关注、制造矛盾。在此,奉劝楼主主动学习低保、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停止传播错误观点;也提醒广大残疾低保朋友,认清政策真相,选择合法合规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不要被楼主这样的不实言论误导。
发表于 2026-6-13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6-13 1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16–60岁残疾人证有效期 10年,到期换证、重新评定,有必要重新评定是否符合听力残疾。
发表于 2026-6-13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三个流民,是“舆论压制中心”的,是不准老百姓说话的。全民都考申论,烂大街了。

发表于 2026-6-14 0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给我们残疾人一点尊严,不讨论好吗!老天爷是公正的,我们自食其力。

发表于 2026-6-1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渠焊工 发表于 2026-6-14 08:10
请大家给我们残疾人一点尊严,不讨论好吗!老天爷是公正的,我们自食其力。

自食其力是值得点赞的,享受低保觉得不够的,状告政府,看着也很精彩。。。

发表于 2026-6-1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巨鳌莫戴三山去 发表于 2026-6-13 17:27
依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16–60岁残疾人证有效期 10年,到期换证、重新评定,有必要重新评定是否符合听 ...

这个听力怎么评定,我本来听得见,评定时装着听不见,可操作不?然后拿一个残疾证在手,好像很有用喔。。。
发表于 2026-6-1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藤椒麻的藤 发表于 2026-6-14 14:06
这个听力怎么评定,我本来听得见,评定时装着听不见,可操作不?然后拿一个残疾证在手,好像很有用喔。。 ...

欺诈、骗取国家证件和福利,可被取消资格、收回证件、追回待遇,情节严重可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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