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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投诉对象:南部县教育局小升初材料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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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南部县建材城(商业公寓,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投诉对象:南部县教育局小升初材料审核部门
投诉事由:持有合法商改住房产证,小升初报名无故驳回,额外增设证明材料刁难群众,违背义务教育政策
本人在南部县五金建材城购置商业改住宅公寓一套,不动产登记中心正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房屋长期用于全家自住,属于家庭唯一固定居住场所。
本次给孩子申报南部县公办小升初,系统审核直接驳回,驳回理由为:商业用房作住房需街道办开具商铺改住房证明。该要求完全不合理,存在多处矛盾:
1. 房产已经通过房管局审核,核发国家认可不动产权证,证件具备法定居住效力,教育局无权不认可官方发放的房产证;
2. 房屋性质、居住用途在不动产登记时已经完成核验,相关档案住建、街道均有存档,教育局可内部跨部门调取核查,不应转嫁办事成本,让普通老百姓反复跑腿;
3. 子女依法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法定权利,本人证件齐全,仅为正常申报学位,审核部门额外增设政策外证明材料,人为设置入学门槛,刻意刁难普通居民。
诉求:
1. 撤销本次材料驳回结果,凭本人合法不动产权证正常审核孩子小升初入学资料,无需额外开具街道证明;
2. 规范南部县小升初房产审核标准,统一执行不动产证书法定效力,杜绝随意增加证明、群众多跑腿的情况;
3. 书面回复本次投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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