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2026年6月22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现将相关点位通告如下: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6月22日零时
二、启用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一)以下2个点位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德阳市旌阳区丁香巷缤纷市集东
2.德阳市旌阳区丁香巷缤纷市集西
(二)以下2个点位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一环路与九龙江路口(由南向北)
2.一环路与大渡河路口(由北向南)
(三) 阿里山街与青海路口(由北向南)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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