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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四川西充县应该以土地确权证来延包土地,不应该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来阻碍迁户进城居民延包土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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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年来,四川省西充县农业农村局,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来阻碍原土地承包户的土地权益,以户口一刀切来损害进城落户、退休,原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完全违背中央及省人民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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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县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为1998年-2028年,在这期间间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进城落户等情况不影响承包户的合法土地权益。但是,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五)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非法限制成员承包土地权利。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平等享有承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十一条: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户籍、稳定权利义务、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第十三条第(五)项:集体成员法定权利包含依法承包集体发包土地;非成员无此项法定权利)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备延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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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6-2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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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中央1号土地文件公示,此平台审核不通过?

 楼主| 发表于 2026-6-2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处处受限!土地确权证有什么用?

 楼主| 发表于 2026-6-2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展延包试点,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发表于 2026-6-22 13: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不在当地了,还能承包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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