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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位看官,上回说到,南部县一个212万的智慧农业项目,招标书上白纸黑字写着"45天交工"——11个系统、3个小程序、五类设备对接、17个镇118个村195户农民的数据采集,45天连村子都跑不完。这还不算,开标那天我亲见南充电信的人和评审专家有说有笑一同进场,代理公司荣信达连专家身份证都没验,我当场指出来,荣信达一个叫邓刚的冲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们恶心!我的地盘我做主!"
这些事,我都原原本本写进了信访材料,递了上去。
然后,我就等。等农业农村局的回复,等财政局的调查,等信访局的督办。等啊等。
门被敲响了
回复没等来。等来的是邓刚。
就是开标现场那个冲我吼"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邓刚。他通过某个渠道,拿到了我们公司的联系方式,主动找上了门。
列位看官,这里容我插一句——我递上去的信访材料,每一份都清清楚楚写明了邓刚的名字和荣信达的公司名称。信访条例第23条白纸黑字:"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材料透露给被检举对象。"我的信息,只有收件的部门知道。
那么问题来了——邓刚是怎么知道我的?怎么知道我们公司的?怎么找到联系方式的?
莫非信访件长翅膀了?自己飞到了荣信达的办公桌上?
这些先按下不表。且说邓刚找上门来之后,说了什么。
"大家都是求财,要好多钱?"
邓刚开门见山,一句废话没有。原话是这样的:
"大家都是求财。你们怎么收费?要好多钱?"
列位,品一品这句话。
不是"你们有什么意见我们可以沟通"。不是"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核查一下"。甚至不是"你们有什么诉求"。
是——"要好多钱?"
翻译成大白话:你们盯着这个项目不放,不就是想分一杯羹吗?说吧,多少封口费能让你们闭嘴?
我做了这么多年软件开发,甲方问过"你们怎么收费",客户问过"你们怎么报价",税务局问过"你们收入多少"——但一个被我在信访材料里实名投诉的代理公司,找上门来问我"要好多钱",这是头一回。
我当时回复他:我们是做软件开发的,只挣业务范围内的钱。
这句话他没接。也许在他那个世界里,"只挣业务范围内的钱"这种事是不存在的。在他的逻辑里,所有人都是来求财的,所有人的嘴都是可以标价的,所有的问题都是"要好多钱"的问题。
这个电话,值212万
列位,你们想想——
一个代理公司,被投诉之后,不去解释工期为什么不合理,不去说明专家身份为什么不核验,不去回应"我的地盘我做主"是谁给的底气——而是直接找投诉人:"你要好多钱?"
这说明什么?
说明在他眼里,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不是"谁的服务好、谁的方案优、谁的价格合理"。在他眼里,这个项目从头到尾就是一笔生意——有人分到了肉,有人分了汤,现在有人站出来了,那就再分一碗堵住嘴。
212万的智慧农业项目,在他嘴里就是三个字:要好多。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出来走两步?
故事讲到这里,矛头已经不只是在邓刚身上了。
邓刚怎么知道我的信息的?我信访的对象是南部县农业农村局。我的投诉材料里写的就是荣信达和邓刚的问题。现在邓刚拿着我的信息找上门来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农业农村局里面,有人把我的信访材料给了荣信达。
《信访工作条例》第23条:不得泄露信访人信息。第46条:泄露导致打击报复的,追责。
这已经不是"工作失误"了。这是里应外合。
你农业农村局委托荣信达做代理,代理费中标方出——钱从电信来。你农业农村局收到信访件,转手给了荣信达——信息从你这里漏。你农业农村局的项目荣信达包圆了——项目从不旁落。
代理公司帮你们写标书,帮你们定门槛,帮你们走流程,现在又帮你们堵信访人的嘴。
你们南部县农业农村局和荣信达,到底谁是谁的代理?
下回预告
我叫他回复,他不回复。我叫他调查,他不调查。我叫他保密,他把我的信息卖了。我依法监督,他说"你们恶心",然后找上门来问"要好多钱"。
那好。下一回,我就不在南部县说这件事了。我去南充市说。去成都市说。去北京说。
列位看官,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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