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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翠屏区法院三年不执行 当事人经济和身心遭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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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9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距离首次披露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疑云已过去整整一周,身患重疾的被执行人陈代川仍在病床上等待一个来自法院的正式回复。据其反映,截至目前,法院方面尚未就2023年为何突然中止拍卖”等核心问题与他进行任何沟通。
“房子从700多万给我估到200多万,这几年我的生意全停了,生活陷入困境,身体也垮了,现在还要给我加倍算利息——这三年多的‘额外损失’,我遭受的身心重创,究竟该谁来认?”

房款“断崖式”缩水:三年前足够还清,如今资不抵债
陈代川名下近千平米的住房加商铺,2023年经法院委托三家平台询价,法院自己确定的综合参考价高达707万余元。彼时,他完全认可该价格,甚至希望尽快拍卖,“哪怕低一些,还完银行贷款也绰绰有余”。
然而,法院在发布拍卖公告后,程序戛然而止,再无下文。直至2025年,法院先后给出350余万和200余万的新估价,两次断崖式下跌,直接导致其资产从“足以偿债”变为“严重资不抵债”。
“这500多万的差价,不是市场波动造成的,是法院整整年多不拍卖、不处置,硬生生拖出来的。”陈代川认为,若2023年依法及时启动拍卖,他早已清偿债务、恢复自由身,而如今,这套房产如果法院执意按200多万卖掉,他将背负巨额缺口,且这部分缺口完全源于司法程序的“不作为”。
生意停摆:三年“空转”损失不可估量
自成为被执行人后,陈代川的经营活动便陷入全面停滞。他无法收付款、无法签合同、无法发工资、甚至无法乘坐合适的交通工具出行谈生意,三年多来生意彻底停摆。
“生意就像一台发动机,你把它强行熄火三年,再想启动,所有零件都锈死了。”陈代川表示,这期间直接经济损失根本无法用数字衡量。更令他无力的是,因资产被查封,他无法融资、无法借贷,连基本周转都无从谈起,生活来源完全断绝。
与此同时,作为被执行人,他的征信记录受损,出行、消费处处受限,三年多的精神压力与生活不便,已让他身心俱疲。“我不是赖账的人,我愿意还钱,但法院不能一边扣着我的财产,一边既不处置也不给我出路,把我活活困死。”
重病缠身,维权心力交瘁
更令人揪心的是,陈代川在巨大压力之下,罹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他坦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窘境,是诱发和加重病情的重要因素之一。
“躺在病床上,还收到拒执罪预告知书,那一刻我真的崩溃了。我连下床都困难,怎么去‘拒执’?我的房子被你们法院封得死死的,我拿什么去‘拒执’?”陈代川说,身心的双重折磨,已让他处于崩溃边缘,而法院非但没有体恤其处境,反而以“涉嫌拒执”相威胁,令他倍感寒心。
他反复强调:“三年前我就全力配合,现在重病在身,我依然愿意配合。但配合的前提是,法院必须依法办事,不能把我往绝路上逼。”
迟延履行利息“翻倍”:司法拖延的代价凭什么由我承担?
最令陈代川难以接受的是,由于法院迟迟不启动拍卖,导致债务久拖不决,如今申请人和法院反而要对他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这意味着,原本一两百万的债务,可能因利息累积而膨胀。
“法律明确规定,因法院审查、中止等非被执行人原因造成的延迟,不计算加倍利息。现在是法院自己拖了三年不拍,反过来让我承担这三年的高额罚息,这还有天理吗?”陈代川援引相关司法解释,认为法院的拖延行为依法不应计息,但执行法官仍将利息计入总债务,一旦房产以低价成交,他将面临“房没了、债翻倍、还倒欠”的绝境。
他指出,迟延利息的制度本意是惩戒恶意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而非惩罚积极配合、财产被法院锁死的债务人。“如果法院拖了三年,利息翻了一倍,那我卖掉房子还不够还利息,本金永远还不上,这不就是变相把我一辈子套牢吗?”
坚决维权,一级一级向上反映
面对目前的无解局面,陈代川表示,他已做好长期维权的准备。“我相信法治中国,相信法院最终会讲法、讲理。如果翠屏区人民法院一直不给我回复,不纠正错误,我会依法逐级向上反映,直到问题解决。”
他明确提出了三点诉求:第一,要求法院立即就2023年中止拍卖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要求法院对房屋重新确定处置方案,或者与申请人进行议价,并对差价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第三,要求法院依法免除因自身拖延产生的迟延履行利息,不得将司法过错的经济后果转嫁于他。
陈代川说:“哪怕法院现在按2023年的700多万拍卖,也存在问题,因为时过境迁,房价回落是不争的事实。这三年的损失必须要有人来认。”
他还说,法院之所以急于想按200多万来处置,并要求提前腾退,是因为早已有买家相中了,提前就布好了局,最后就是他被投入到这场 惨烈的局中。他是绝不可能接受的。

他更欢迎银行跟他达成执行和解,只要方案合理。他也呼吁翠屏区人民法院尽快就相关疑问正面回应,给当事人一个交代,还司法程序一个公道。 毕竟,司法公信力不仅体现在判决的公正上,更体现在执行的效率与透明中。拖延不应成为常态,更不应成为压垮守法公民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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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6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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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委屈的陈先生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67614-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现执行法官说,前执行法官说我不腾房,才未拍卖。简直是胡说八道,睁着眼睛说瞎话。2023年估价700多万拍卖,我不可能不接受,也不可能不腾房,我还巴不得马上拍。我甚至让租赁者去找新的地方,让及时腾退。  法院是讲事实、讲证据的地方 ,请拿出我2023年不腾房的证据来!!!!   而且,即使房屋未腾空,也不影响 拍卖。
现在想颠倒黑白,倒打一耙,没门!!现执行法官还说,以前法官的事,与他无关。他就要按两百多万强拍。不管当事人死活。 问题,我一直说的是翠屏区法院的问题,必须由翠屏区法院,对2023年为何不拍卖,给一个明确的调查处理方案。
 楼主| 发表于 2026-7-6 1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中国就只有我们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孙法官才有这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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