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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嘉陵区碧桂园物业只手遮天!小区成立至今十余年!屡屡阻止我们成立业委会!天道惶惶!肯定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助我们共创美好家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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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

针对贵局已作出的调查回复,首先,感谢市房管局领导深入一线核查实际情况,为民做主,为老百姓解决实事,心系民生。
但贵局已明确认定碧桂园物业存在“安保频次未达一级标准、业主满意度仅80%、业主报修回访率低等问题、个别设施在贵单位多次检查过程中均存在损坏情况、物业企业内部作业标准执行力差、员工对业主合理诉求不重视”等一系列问题。在此前提下,但回复中“基本符合”的结论未解决“质价不符”等核心矛盾,为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向贵单位提出履职申请及投诉如下:

一、 申请依法处理质价不符及退费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三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促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南发改收费规〔2026〕1号),市辖三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有电梯住宅最高限价为1.96元/㎡·月。

贵局认定该小区安保频次未达标、满意度仅80%、个别设施在我处多次检查过程中均存在损坏情况、物业企业内部作业标准执行力差、员工对业主合理诉求不重视等问题证明、足以证明其未达到一级服务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我们提出两项主张:

1. 要求重新核定等级并降费:请贵单位严格依据《南充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进行重新核定。若最终核定为二级标准,其收费标准应按1.28-1.61元/㎡·月执行;若核定为三级标准,则应按0.88-1.27元/㎡·月执行。
2. 要求退还违规收取的差价:请贵单位责令物业公司,退还自2026年3月1日新规施行以来,因服务不达标而多收的物业费差价。恳请参考本市某小区因超标收费被立案查处的相关案例,将该线索移交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查处。
二、 申请指导成立业主自治组织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选聘物业、调整物业费、选举业委会等重大事项均由业主共同决定。为保障权利,特申请:


1. 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若该小区满足法定情形之一(如交付面积或套数达50%以上、首套房屋交付满2年且交付套数达20%以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等),请贵单位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若建设单位未申请,请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占比10%以上且人数占比10%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书面要求,街道办事处应于15日内会同住建部门成立筹备组。

2. 申请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管会):鉴于目前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恳请南湖街道办事处牵头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监督物业公司整改,并推动业主大会的最终成立。
三、 要求履职与答复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六、九十七条,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请贵单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1.请市房管局明确启动对该小区服务等级重新核定的具体时间表及评估方式;
2.请市房管局明确是否成立专项工作组,介入并处理物业费差价退还事宜;
3.请南湖街道办事处明确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进度安排;
4.请贵单位联合核查房屋维修基金的过往使用情况,并建立机制监督公共收益后期的规范使用。
若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或处理不当,我们将依法向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贵单位行政不作为,由此引起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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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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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于2026年6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嘉陵区碧桂园物业只手遮天!小区交房至今10余年!屡屡阻止我们成立业委会!天道惶惶,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助我们建立和谐家园!”中第二点关于申请指导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问题已收悉,结合现行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
         经核实,该小区曾于2021年4月14日—4月16日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赞成票数未达到参与表决业主人数半数,本次业主大会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在发布大会设立失败公告后,依规解散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若需重新启动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组建工作,需占物业服务区域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向南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待符合条件的业主完整提交联名申请材料后,街道将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开展指导业主大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二、关于申请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事宜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确需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委会职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并推进业主大会组建的,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向南湖街道办事处递交规范书面申请。请小区业主先行归集符合法定比例的业主联名材料,正式报送至街道办后,我街道将逐项审核材料资质,依法依规启动物管会设立流程。
请业主对照上述法规要求,备齐完整、规范的业主联名书面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南湖街道办事处。街道将全程依法开展业务指导,及时向业主同步各环节办理进度,切实保障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小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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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9 2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6-29 2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6-30 1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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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湖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6-7-1 09:03
网友,您好!
         您于2026年6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嘉陵区碧桂园物业只手遮天!小区交房至今 ...

典型的懒政,打官腔,不为老百姓做实事,街道办社区这么多人,不能派人指导成立?学一下市房管局的领导嘛,别个领导亲自下来调查核实处理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26-7-1 2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湖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6-7-1 09:03
网友,您好!
         您于2026年6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嘉陵区碧桂园物业只手遮天!小区交房至今 ...

你好!鉴于嘉陵区碧桂园该小区住户超4000,对于成立物业委员会1.我们不知确切流程!2.鉴于上次不成功是有人从中作梗!恳求街道和房管局牵头全面协助处理!我们广大业主定会全力配合!房管局就物业存在问题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就作风问题给予他们处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需在街道或乡镇指导下进行…选出后30日内备案!希望街道全程介入包括前期指导工作与筹备工作!感谢南湖街道为人民服务!碧桂园业主全体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26-7-1 2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湖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6-7-1 09:03
网友,您好!
         您于2026年6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嘉陵区碧桂园物业只手遮天!小区交房至今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
贵办的回复看似援引法条,实则是典型的“程序空转”和“懒政怠政”,不仅未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反而在群众与合法诉求之间人为设置障碍,更未能切实回应业主核心关切,提供有效履职支持,客观上增加了业主行使合法权利的难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之规定,以及《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贵办对法定职责的认知存在严重偏差,将“指导协助”异化为“甩手旁观”。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2021年因故失败后,贵办仅一纸公告解散筹备组便作壁上观至今,从未主动向业主公示小区总户数、总面积等关键数据,也未提供规范的联名申请表范本。试问,在缺乏基础数据的情况下,业主如何精准计算20%的比例?在没有官方范本的情况下,业主如何保证材料一次性合格?贵办这种“不给工具、不指路径、只催结果”的做法,与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

二、对物业涉嫌破坏基层自治的行为视而不见,监管严重缺位。

作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贵办对此关键举报只字未提,市房管局都查出这么多问题,贵单位既未表示将介入调查,也未对物业进行警示约谈。这种回避矛盾、无视违法行为存在的态度,助长了物业的嚣张气焰,令小区业主寒心,你们怎么好意思?难道非要等到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贵办才会有所作为?有悖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治理原则。

三、严正要求:
1.请贵办书面向全体业主公示本小区准确的总户数及专有部分总面积,并提供官方认可的《联名申请表》标准模板及材料清单。
2.请贵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碧桂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事宜全程介入指导,协助业主扫除行使共同管理权过程中的障碍。
3. 一旦业主联名比例达到法定标准后,请贵办严格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立即启动筹备组组建工作,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各阶段进度时间表,接受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的事情无小事”。如果贵办继续以“需提交申请”为由推诿塞责,拒不履行法定指导义务,我们业主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嘉陵区及上级信访部门实名举报贵办行政不作为、慢作为.

你们是人民的政府,请贵办珍视政府公信力,切切实实爲老百姓做实事,解难事,而不是懒政不作为。我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26-7-3 1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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