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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龙腾通江府违规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启动筹备组的法定前提条件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分期开发的物业服务区域,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
二、关于本次事件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我委全面核查,截至发布该公告前,高明新区管委会未收到龙腾通江府建设单位或小区二十名以上业主设立业主委员会书面申请的前提下,工作人员仓促印发成立筹备组相关公告,简化、跳过《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启动前置程序,工作不严谨、程序不规范。
三、处理决定
基于以上事实,我委决定:
一是立即叫停本次龙腾通江府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报名及组建工作。二是已发布的筹备组报名通知及相关公告予以撤销,相关已发布的公告内容同时作废。三是由此给广大业主带来的困惑和不便,深表歉意。
四、后续工作指引
组建业主委员会事关全体业主房屋管理、公共收益、物业服务等核心权益。本次造成的工作疏漏,我们全面整改,将严格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合法诉求,欢迎广大业主监督。如有疑问,可向高明新区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1535142772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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