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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老桥头公园旁停车场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平台反映的“桥头公园旁停车场长期违规收费”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前期,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明确答复。经核查,该场地属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业主共有区域,不属于城市公共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共有区域的规划、使用、管理等权责,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并行使。结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该区域管理事项不属于我单位监管职责。
针对您反映的收费及管理乱象问题,建议优先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属地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处理。如遇无依据私自收费、侵权等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
感谢您的理解与监督。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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