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此前任职期间,亲历大竹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电信大竹分公司的合作业务:该合作约定由政法委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完成身份信息登记,电信方配套赠送对应手机。我作为新入职人员,按单位要求完成了身份信息登记流程,但始终未领取到该业务配套的全新手机。后提出解绑个人信息,自此一年内被单位领导故意针对打压逼迫辞职的事实。
针对大竹政法委此前发布的谎话连篇的相关回复,我在此作出完整事实澄清:
一、所谓“专人调查”完全未落地:自该回复出具至今,无任何工作人员联系我本人核实事件细节,这份未向当事人求证就形成的结论,从调查源头就缺乏合法性与真实性,内容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二、“手机号为个人主动申请”是刻意掐头去尾的文字游戏:该手机号绝非我个人自主前往电信网点申请办理,当年是单位将电信工作人员直接请到新员工全员培训现场,当着几十名在场新员工的面,大竹政法委的领导也在现场!统一要求所有新员工出示身份证批量完成开卡,全程是单位组织的统一安排,绝非个人自主行为。
三、“已分到手机”的表述是选择性隐瞒事实:我在此郑重声明,从未拿到过与该手机号绑定的全新手机!从未拿到过与该手机号绑定的全新手机!从未拿到过与该手机号绑定的全新手机!当时单位仅向新员工发放了老网格员遗留的旧手机,该批用新员工身份信息开卡配套的全新手机,实际被大竹政法委相关人员私自截留占用。
我后续提出注销该手机号,完全是因为身份信息被单位要求用于办理业务,却未拿到对应新手机,存在明确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是合法合规的自我保护行为,绝非无端诉求。
后续我工作一年中遭遇的职场恶意打压,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完全无关——我任职期间始终认真履职,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事件的核心根源,仅在于我未领取到配套新手机的前提下,出于信息安全考量提出解绑的合规操作,无意中阻断了部分人员私分单位合约手机的违规利益链条,触动了其隐性利益,这才是后续长期被大竹政法委领导刻意针对的核心动因。
这条“我的合规解绑操作-阻断单位违规私分-继而引发领导蓄意打击报复”的完整逻辑已经形成闭环,直接推翻了此前大竹政法委将该事件定性为普通同事矛盾的敷衍结论。
我在此郑重呼吁,请上级相关部门出面管一管!大竹政法委在每一次的相关回复里全程颠倒黑白、倒打一耙,作为本该秉公持正的职能部门,张口就胡说八道,做错事从来没想过直面问题改正错误,只一门心思往普通群众身上甩锅,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透支了公职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把本该严肃的官方回复做成了罔顾事实的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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