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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根据《泸州市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到2026年,新增3个国、省级绿色制造单位,计划实施10处口袋公园,培育1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到2027年,建成幸福河湖5条,长江出川断面、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水质(二类水质)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73%,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
到2030年,建成24个国、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工厂、园区),各类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城市公交100%、巡游出租车45%、道路旅客运输20%、道路货物运输10%,全市绿色出行比例稳定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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