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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去锦江区中升怡星仁孚看车,在销售和经理的忽悠下签了一份草签单(并不是合同),里面明确写了支付2万元订金。因为写的是订金不是订金,想着交订金只是一个意向,里面对商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也没有明确说明和约定,后面的具体价格、品牌、型号等需要签署合同才正式有效,且如果后面的合同约定双方不一致或者一方不想签署合同,那订金是可以退的,而且销售也没说交了订金后就不能退,所以没多想才签的。由于家里不同意购买油车,所以本着不给双方造成影响,所以7月5日上午就去店里和销售以及经理协商退还定金,但公司非常强硬,模式法律规定,拒不退还。网上此类投诉众多,反复出现,说明该公司不是第一次这样坑人,锦江区商务局日常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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