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您好!
因工作性质需要,我每日往返城乡,长期受县城停车资源紧张之困。昨日傍晚回城时,因一时找不到合适车位,情急之下将车辆临时停靠在供水收费站附近,未曾想随即收到了违停告知通知。
收到通知后,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车辆驶离,并就近驶入正规停车场规范停放。本以为此次违停必将面临罚款和扣分处罚,心中既懊悔又自责。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最终收到的处理结果为"首违警告",不予罚款、不予记分。
这一处理结果让我深受触动。一张"警告单"替代了"罚单",既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让我深刻认识到规范停车的重要性,又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与柔性。这种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让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
作为一名通江市民,我深知县城停车难是城市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交警部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繁重而辛苦。通江交警推行的"首违不罚"人性化执法举措,既是对"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的生动践行,也是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具体体现,值得我们每一位市民点赞和支持。
在此,谨向通江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今后我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车辆,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也希望更多市民能感受到这份执法温度,共同守护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祝通江交警大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致
敬礼!
一名普通市民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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