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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93

[四川群众呼声] @巴中市司法局:巴中恩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滥用户籍信息、协助当事人虚假诉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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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8 1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理由再多,也回避不了需要按时还钱这件事。

发表于 2026-7-28 1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情况不能成为拒不还款的借口。

发表于 2026-7-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己的言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6-7-28 2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是借钱不还,一个不折不扣的老赖,故意捏造事实,故意歪曲事实小题大做,目的是想混淆是非不想还钱,无论父母有几个子女他借钱不该还吗?父母有几个子女是他不还钱的理由吗?况且做子女的都一致同意由父一个人主张权利那有借钱十年都不想还的也太无耻了逼迫别人请律师打官司!

发表于 2026-7-28 2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前分四次白纸黑字亲笔写的借条,这笔钱是别人省吃俭用和垃圾发电厂政府发的拆迁款用高收益高回报高利息骗取老人的信任把钱占为已有一直长达十年不还,可怜人家邱志华在上海中山医院做过心脏瓣膜手术多次要钱无动于哀去年心脏突发逝世后经家人多次去要都不理不睬实在走投无路才走法律途径到头来恶人先告状,相信司法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6-7-28 2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提到借贷纠纷,这一看就是官司输了,反而怪律师,这种人真的是恬不知耻,毫无道德,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儿,现在倒好反过来倒打一耙,怎么会有这样厚颜无耻之人,借钱就应该还钱,跟当事人养了多少儿女有多大关系,不能因为当事人已故,就想赖账吧,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借钱的时候多孙子,还钱的时候就有多大爷,真是恶心人。

发表于 2026-7-28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跟别人家养了多少子女有关系吗?

发表于 2026-7-28 2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钱是事实,证据确凿。债务人还宣称就是不得还,公然欺负出借人是老实人拿他没办法。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最终判决债务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后被告仍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执行,被告竟威胁原告,于是故意捏造所谓虚假事实,诬陷原告及其代理人,这是恶意诽谤,彻头彻尾的老赖。希望主管部门查清事实,还原事实真相,为弱势群体和广大老百姓主持公道。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莫要轻信谣言。

发表于 2026-7-28 2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赖借钱不还反有理,这些社会蛀虫不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环境。

发表于 2026-7-29 0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了,两位老人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借你,当时借条是你本人签字画押,现在反咬一口,天理何在,公平何在,借债还钱,天经地义。

发表于 2026-7-29 0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只是借贷纠纷,有理大可凭证据说话,没必要颠倒黑白,欠债还钱本就是常理,对方家里子女多少,从来都不是可以拖欠款项的理由。不能借着相关事由试图推脱债务,每一分钱都是辛苦挣来的。借钱时好好协商,到还款阶段却百般推诿,试图倒打一耙,实在难以让人认同。静待法律给出公正结果。

发表于 2026-7-29 0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借贷讲究凭证,是非对错自有法律评判,欠债还钱是基本准则,家庭情况不能成为回避债务的借口,不要试图混淆事实,颠倒黑白,谁的钱财都是辛苦所得。有分歧可以正常应诉沟通,一味推诿扯皮、反咬一口,并不能解决问题,相信司法会公正裁决。

 楼主| 发表于 2026-7-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璩扇胆 发表于 2026-7-28 18:31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有前途,哥给你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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