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即便是身处司法程序的涉案人员,其生命健康也理应得到法律的兜底守护。罗德根一案中,当事人因留置期间疲劳审讯致肺栓塞、肺梗死,因条件受限,后续救治缺位、病情及不稳定,并伴随重度高血压。数次律师及家属合法向广元市中级申请病情鉴定均遭推诿搁置,冰冷的程序拖延,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备受拷问。
留置前罗德根身体健康,短短33天留置期间,突发急性肺栓塞,这是致死率极高的危重症。经苍溪县人民医院13天全力抢救,才勉强保住性命。令人痛心的是,办案人员刻意隐瞒危重病情,拒绝异地专顶救治,仅以简单溶栓药物草草处置。移交看守所时,民警拒不接收,直言其已是“活着的死人",足见病情凶险程度。
更令人揪心的是,出院后规范治疗彻底中断。医嘱明确要求长期服用溶栓药物、每月定期复查,可罗德根出院三个月便断药停检。隐患终致复发,2025年12月,致命病症再度发作,伴随高血压等并发症加重,身体机能大幅衰退,如今庭审过程中反应迟钝、听力衰退,均是当年重症遗留的不可逆后遗症。医学常识昭示,肺栓塞二次突发基本无救治可能,罗德根时刻徘徊在生死临界点,昔日健康的普通人,因是疑似犯罪被沦为随时猝死的危重病人。
为固定病情事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争取人道主义处置,2026年6月起,辨护律师与家属多次向广元市中院提交病情司法鉴定申请,前后数十次诉求均被无端推诿。7月15日,律师再度提交申请,至今仍无明确答复。
司法鉴定不是可有可无的流程,而是查明事实、保障人权的法定程序。罗德根的重疾源于留置期间,后遗症已严重影响其庭审应诉、自主辨解能力,鉴定结果是公正办案、人性化处置的核心依据。法院无正当理由拒不启动鉴定,既违背刑事司法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也忽视了当事人随时猝死的重大生命隐患。
司法的威严从不在于机械执法,而在于法理与温情并存。法律惩戒过错,但绝不漠视生命。
滴血叩请相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坚守生命底线,正视罗德根的危重病情,贵赠他生命权,依法启动司法鉴定,依规保障其就医、鉴定、人权保障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不仅有力度,更有守护罗德根生命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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