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宪法赋予群众的批评权/岛主对广安区水利局提出严肃批评。必须整改!广安区水利局,成在严重违法行为!
请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区纪委收录,市级生态环境局收录起来:
1、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威胁十余万人饮水安全,要求立即停止商业捕鱼、清退库区渔业经营、财政全额保障水源管护经费。
2、这里属于,1级水源保护地,违反《渔业法》水源地捕捞许可制度。
3、水源地严禁依靠捕鱼创收的经营性养殖。
4、水库长期靠卖鱼补贴开支,必然存在利益驱动:为提高鱼产量超额投放鱼苗,鱼类过载会大量排泄粪便,加剧水体富营养化,爆发蓝藻水华,直接威胁 13 万人自来水取水安全。比方:万一鱼发瘟,我们不是吃,臭鱼水吗?哈哈!
5、把 “经营性捕鱼创收” 洗白为 “生态管护配套措施”
6、回避一级保护区捕捞禁令。
7、无公开监管承诺:渔获销售收入流向不透明。
8、财政本该全额保障水源管护经费,不得用水源水体盈利冲抵运维费用。
9、水利主管部门资产监管失职:饮用水源水库属于公益性水利资产,禁止用于经营性创收,水务局违规将水面渔业收益交由国企经营。
10、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达标:正规一级保护区全水域禁止渔业作业,该库区常态化捕鱼,不符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考核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督办不到位。
11、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具 水生态修复专项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2、捕捞许可证/百分百没有。
13、水利部门不得将饮用水源水库水面渔业经营权划转经营牟利,属于越权处置饮用水源水利资产。
总结:广安区水利局把全城人民当傻子,哈哈。(水利局越权行事,本身就犯了政治错误。)
请广安区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接受全城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以及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