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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太扯了! 广安法院证据事实靠110实锤,书记员当天辞职,法官竟高升省高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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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扯了!
                广安法院证据事实靠110实锤,书记员当天辞职,法官竟高升省高院

  麻辣社区的老乡些,亲身经历的离谱事——交给法院的关键证据凭空消失,庭审明确要求被告补交的材料,对方没有交法院就直接下判了。书记员满嘴跑火车,被逼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才实锤真相。更耐人寻味的是:事发当天书记员直接辞职走人,主审法官反倒高升去了省高院。
  案子是广安区法院(2024)川1602民初6325号委托投资合同纠纷案,独任法官郭章辉,书记员胡雯雯。

     一、案件审理全程疑点重重
    1. 鉴定申请石沉大海:我三次提交司法鉴定申请,又专门提交了《指定鉴定机构申请书》,期间一家鉴定机构因技术限制退案后,之后再没启动鉴定也没给出任何书面答复,直接就开庭下判。
    2. 扰乱庭审未依法处罚:被告当庭打手势、口头指导证人作证,法官警告了五次左右也没依法处罚;证人当庭怒吼威胁我方律师,同样没被处罚;最后法院还采信了该证人证言判决案件。
    3. 庭审无录音录像:庭后我申请拷贝庭审录音录像,被告知没有相关音视频,为何公然违反相关要求庭审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那么合理怀疑被人为雪藏。另外传票写的10点半开庭,庭审笔录记成9点,一句“书记员笔误”就打发了。

    二、案卷核心材料缺失,书记员打太极还挂电话
    判决下来后,我前后跑了三趟法院复印全案卷宗,越翻越冒火:我方提交的《指定鉴定机构申请书》、律师代理词,还有庭审要求被告提交的股东出资记录、庭后书面答辩状,通通不在案卷里。
    找书记员胡雯雯核实,全程打太极,满嘴跑火车:
    · 先反咬我“没交过”,拿出通话记录等相应证据对峙,才把我方的材料补录进卷;
    · 说到被告缺的证据就替被告打掩护,一会儿说肯定在案卷里,一会儿说可能还没交,还意欲找被告补全,所以我要求马上拿出原件核对,她直接粗暴挂断电话,之后彻底不再接电话。

  三、打110才实锤:被告确实没交证据
  走投无路打了110,北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戏剧性反转来了:
  之前遮掩“被告材料都在案卷里”的说法当场改口,明确承认——直到作出判决,被告自始至终都没提交庭审要求的那些证据。
  当时法院现场工作人员还承诺元旦节后做笔录固定事实,结果收假第一天去就懵了:胡雯雯已经正式辞职,新人对前事一问三不知。后来才得知,胡雯雯11月提交的辞职申请,刚好在报警当天(2024年12月31日)突然离职,不办理任何工作交接,事后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完全阻断案件信息问询沟通渠道。
      前脚事情败露,后脚经办人消失,所有责任全推给离职人员,这巧合也太刻意了吧?

      四、案子漏洞百出,主审法官反倒高升
      这案子程序漏洞明摆着:鉴定申请不处理、庭审秩序不维护、被告证据缺失也能下判、案卷管理混乱。而主审法官郭章辉不仅没被追责,反倒高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我就想问问各位老乡:
      1. 法院的证据事实要靠打110才能核实清楚,这正常吗?全中国还有第二院吗?
      2. 书记员是法官直接下属,案卷出了事一走了之,主审法官一点监管责任都没有?
      3. 这么多疑点的案子,承办人反倒步步高升,到底是能力过硬,还是另有隐情?

      遇到这种情况普通老百姓到底该咋维权?求懂行的老乡支支招,也欢迎大家评理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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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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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院已对您进行过回复。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0826-2738025,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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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舆情中心 发表于 2026-8-7 17:3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院已对您进行过回复。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0826-2738025,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 ...

       请求广安区人民法院就此事公开召开有政府、人大、政协、法律专家以及社会名流参加的听证会,允许群众旁听!

发表于 2026-7-1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位法官忘了初心!

发表于 2026-7-2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况譬意 发表于 2026-7-19 18:10
此位法官忘了初心!

发表于 2026-7-2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全程旁听本案两次庭审:被告多次当庭引导证人发言,法官多次口头警告却未依规驱离;一名证人当庭手指原告代理律师,恶语威胁咆哮公堂,法官未予制止。
       首场庭审结束后,被告在大厅以昵称追上法官,双方亲切交流,沟通状态超出正常公务范畴。结合庭审处置尺度差异,作为旁听群众,我对案件审理公允性存有疑问!
       如有哪个调查部门需要,随时准备如实反映此情况。

发表于 2026-7-20 1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6-7-2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外法院的地位相当高的,甚至超过了政府!
我们的法院地位如此底下,(居然要靠110了)
证明我们的法院有更高的提升空间!
应该和国际接轨,提升自己的法院的地位!
该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就是要解决陪审制度!
这样可以避免(法官与原告/被告)99%矛盾和1%的腐败!
其实也非常简单,随机挑选让群众信服的陪审团/及陪审员,
先由陪审团判决输/赢,有罪/无罪!
最后才是法官登场进行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6-7-2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7-20 12:06
在国外法院的地位相当高的,甚至超过了政府!
我们的法院地位如此底下,(居然要靠110了)
证明我们的法 ...

        我国也有陪审员制度,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
        有位长期钻法律空子靠司法敛财的法律流氓大咖曾经经典总结过:中国的民事官司有50%以上的判决是错误的,开庭只是个形式,其实判决书早就在私底下写好了!

发表于 2026-7-2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大心直 发表于 2026-7-20 18:50
我国也有陪审员制度,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
        有位长期钻法律空子靠司法敛财的法律流氓大 ...

好兄弟,
你肉眼看到的陪审员,
不是真正的陪审员。
真正意义的陪审员是群众,由年满40岁-60岁,
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大专以上),无犯罪违规记录,无公职身份!
由各地社区推荐,然后法院考核!通过后为预备陪审员!
每个案件陪审团组建,随机抽取,陪审员,
若对陪审团个别成员有异议,可以再次重抽个别人。
满足以上条件才算真正的陪审员。
你现在看到的陪审员基本是法院退休职工来混吃混喝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7-20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7-20 19:11
好兄弟,
你肉眼看到的陪审员,
不是真正的陪审员。

       是的,不过有陪审员出庭的很少见!

发表于 2026-7-2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前电脑随机抽取!必须本地辖区居民陪审员!
开庭前一天通知陪审员到场,
刑事案件12-20名陪审员,替补2名。(替补陪审员,为临时有急事方便替补)
(必须全员投票通过才可判有罪)
民事案件6-12名陪审员,替补2名。
(必须80%投票通过才算输/赢)

待遇当日工资的两倍加交通费陪护费!
签署保密协议/陪审规则!
处罚:无正当理由缺席开庭的,罚双倍工资!
多次无故缺席的情节严重,法官报备后可以开除!
以上全部是岛主编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7-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7-20 21:44
开庭前电脑随机抽取!必须本地辖区居民陪审员!
开庭前一天通知陪审员到场,
刑事案件12-20名陪审员,替 ...

      即使编的也有一定道理,如果真正落地实施可以杜绝许多冤假错案!
       有一种声音,说我国司法制度应该采用末位处罚制度,也就是惩罚追责最后一位决定案件效力的法官,而不是惩罚一条线上所有的法官!
       如今一件冤假错案,涉及到一条线上所有法官的处罚问题,而办理审判监督的也是同事,且兜兜转转谁都要为自己遇事留后路,所以一件冤假错案要翻案,要对抗的是整个司法体系!所以,从下到上一条龙维持原判,不是案件本身没有错误,而是司法体系内部的人情世故,是涉及到整个司法体系涉事人员自身的公职利益!
       但员额法官公职利益比较高,超过普通公职人员!如果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利换取额外利益,因为你情我愿的事情普通老百姓取证较难,给一部分胆大妄为者留下一丝侥幸空间!那么出现以下这些情况之一呢?其他反腐案件牵扯出线索来;利益交换的结果与要求不符内部起哄;冤假错案利益受损当事人宣誓终身投诉到底;这些都是枉法裁判法官睡不着觉要做的噩梦?!

发表于 2026-7-21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奇特了,不可思议!!!

 楼主| 发表于 2026-7-22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况譬意 发表于 2026-7-21 18:21
太奇特了,不可思议!!!

        坊间传闻,五百年一遇!

发表于 2026-7-2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大心直 发表于 2026-7-22 08:11
坊间传闻,五百年一遇!

哦,这么奇特!

发表于 2026-7-23 0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6-7-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对法官审判过程中实施末位处罚的逻辑分析(理论层面)

       一、权责匹配,压实最终把关义务
       两审终审、再审纠错体系下,终局法官手握案件最终效力决定权,是过滤事实错误、法律适用瑕疵的最后关口。以末位处罚作为刚性约束,可倒逼终审法官主动全面核查证据、排查一审漏洞,杜绝放任下级错误直接生效,从终端堵住错案流出渠道 。

       二、高压威慑遏制徇私枉法
       若终审法官存在偏袒、收受好处、刻意采信虚假证据等行为,裁判最终瑕疵、再审改判会直接计入其考核排名。末位惩戒的后果(降级、退出员额、处分)形成持续威慑,减少法官刻意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的主观动机。

       三、倒逼法官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
       民事、行政案件存在法律理解分歧、事实证据模糊地带,无刚性约束时法官容易简化论证、草率下判。末位处罚压力下,法官会充分说理、穷尽质证、参考类案,压缩随意裁判的空间。

       四、简化追责链条,便于监督落地
       错案生效后仅锁定终局承办法官作为考核追责核心,无需多层倒查区分一、二审过错,监督流程简单直观,便于法院内部案件评查、纪检部门快速锁定责任主体。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发表于 2026-7-24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大心直 发表于 2026-7-23 08:48
建议对法官审判过程中实施末位处罚的逻辑分析(理论层面)

       一、权责匹配,压实最终把关义 ...

有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26-7-2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大心直 发表于 2026-7-23 08:48
建议对法官审判过程中实施末位处罚的逻辑分析(理论层面)

       一、权责匹配,压实最终把关义 ...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26-7-2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辨别证据真伪、查清案件客观事实重要途径。民事诉讼中双方对证据真假存在重大争议,一方明确申请司法鉴定,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就能分清是非!如果面对疑点重重、存在重大矛盾的证据,鉴定申请持续未被准许,当事人难免心生疑惑。既然鉴定可以直观厘清证据真伪,那迟迟不予启动鉴定,背后缘由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希望审理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举证权利,依法审慎对待鉴定申请,依靠客观技术查明事实,让每一份判决经得起推敲,维护诉讼公平!




 楼主| 发表于 2026-7-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辨别证据真假,司法鉴定是很关键的方式!案件证据存在明显矛盾,当事人依法申请鉴定却未获准;一旦启动鉴定,孰真孰假一目了然!
        老百姓不禁心里想问,有途径还原事实却不予启动,到底是什么原因?期盼案件能够回到争议原点,启动鉴定,查清客观事实,进行公平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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