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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温江区光华天玺小区开发商售房捆绑销售封窗行为是否合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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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5年5月购买了由成都汇厦西俊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德商智慧绿色置业公司销售的位于温江区花土东路369号光华天玺小区一套商品房,交纳定金后,被要求再交纳4万元客厅阳台封窗费,理由是为了统一小区的外立面,每位购房业主必须根据面积交纳3至5万元的封窗费,我当即提出异议,开发商说不交不得行,不买房可以,但已经交纳的5万元定金无法退回,由于当时不懂合同法,心想所有人都要交纳,只好在开发商的诱骗下签订了至今没有得到的封窗合同书(合同书应该是无效合同,没有约定封窗的具体材质和规格,没有约定设计及施工图纸,没有约定交付使用时间,没有约定“三包”及售后服务条款),交纳了4万元封窗费。
     今年7月23日根据开发商的通知已经收房,发现全小区900多户业主,只有300多户业主被忽悠欺骗交纳了3万到5万元不等的封窗费,其余的600余户业主没有交纳,他们可以自主自由地与品牌铝合金商家协商达成公平封窗交易,并且大多的品牌封窗费用大约在1万7千元左右,而开发商强迫收取我们收取的3至5万元封窗,属于严重违背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目前,我已经收房数日,急着入住,开发商收取了4万元封窗费并未进行封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封窗,据了解,连封窗的款式和方案至今没有确定,严重妨碍和影响业主按期装修和入住。
      请问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汇厦西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德商智慧绿色开置业有限公司这种欺骗式捆绑销售的行为是否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涉嫌变相涨价、违规搭售?是否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销售秩序?
      根据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223号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迫使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条例》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恳请成都市住建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赓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温江区光华天玺小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以上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立案调查,在房地产市场相当萧条严峻的形势下,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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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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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0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光华天玺封窗”的问题,请您尽快将相关合同或宣传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涌泉市场监管所(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338-5附102号;联系电话:028-67245015,邮箱:3451506700@qq.com),以便我局开展下一步工作,您表示知晓。
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故无法告知上述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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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27 15: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掏空几代人积蓄还欠银行巨额贷款购房的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还他们一个公道,维护成都市在全国为人民心中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形象。

发表于 2026-7-27 16: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收300多户的封窗的封窗费,600多户未收封窗费,装修不是五花八门的?并且封窗费收的价格太高(自己找人少一半的费用),捆绑销售欺骗不知情的消费者应该退还给业主(业主自己找人装,开发商固定颜色和图案)。退退退。

 楼主| 发表于 2026-7-28 0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明目张胆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的行为,不闻不问,等同与默许和纵容,是失职渎职,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不能再装聋作哑,袖手旁观。
 楼主| 发表于 2026-7-28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势群体,待宰的羔羊,维权好难好难。
 楼主| 发表于 2026-7-28 1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住建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因与房地产开发商官商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26-7-28 1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7-29 06: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被唯利是图的黑心开发商肆意欺凌,求求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这些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立即站立出来,为用血汗所获默默供养你们的老百姓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26-7-29 1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应该介入是否官商勾结暗宰老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26-7-29 2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公信力何在?古人尚且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何况我大成都。

发表于 2026-7-3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封窗费的问题,经了解,2023年5月,开发企业与四川德商智慧绿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德商置业”)签订《项目策划及销售全过程总代理合同书》,由德商置业负责项目的销售全过程总代理等。在代理项目销售过程中,德商置业提供了“广东亿和保加利亚”品牌及系列为供购房人选择,并在现场展示了封窗方案(含材质、样式、厚度等)。购房人与德商置业就封窗等事宜签订了《室内装修协议》,协议针对退款事宜进行了约定。鉴于您反映问题为民事纠纷,建议您与德商置业公司协商处理,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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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30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回复一派胡言,颠倒黑白,有失公道,300多被坑蒙拐骗的业主不可欺,明明强制性捆绑销售,还假言业主自愿交纳天价封窗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明显替开发商开脱,怪不得数不胜数的住建领域的贪官污吏被绳之以法。
 楼主| 发表于 2026-7-31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反腐斗争依然十分严峻,有勇气敢睁眼说瞎话,一定有相当精彩的故事,相信迟早会落马。
 楼主| 发表于 2026-8-1 15: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留下的联系电话一天都占线,永远打不通,是不是故意将它放在一边的呢?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就毁这些人手里,一定要追责,将这些败类清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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