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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取消巴中市城区共享电单车势在必得,我大力支持[赞][赞][赞]。意见如下:1、共享电单车确实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未成年骑行、多人骑行、逆向骑行、道路中央骑行、闯红灯骑行……等等),且,无安全保险保障(作为客运车辆,每辆单车应该具有足额的商业保险,如三者150万,骑行人座位险150万)。2、当地政府个别领导再引进资本企业入进之前,应该做一个市场调研(巴城城市客运承载力)和征求民意(如:当地企业:公交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摩托车商家等等),并公示,看看是否会影响(侵蚀)当地某些企业和人生存利益,以免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3、严重影响巴中市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如: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盲道)车道等。
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社会矛盾,提升城市形象。建议:1、取消所有电单车(中央十部委明令禁止:不鼓励发展租赁电单车。),更换成脚踏板人力单车。2、限定城区无非机动车道路上骑行范围(如:江南老城片区,回风个别区域、江北个别区域、后河桥个别区域,中坝个别区域、南坝个别区域等)和学校周边区域。3、按照国家相关指导文件内容: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标准,应该限定骑行公里数,最多不能超过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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