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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受汪君雇用,12名木工由陈文孝、伍永德作好工人代表,与汪君口头约定,在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北路185号成都食闻乐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门店从事木工、装修杂工等装修劳务。双方约定:劳动报酬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80元(一人一天计为一个工),工程完工时结清全部工资。施工期间,工人依约保质保量完成了全部装修施工内容。2026年3月28日,装修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成都食闻乐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入实际经营使用,不存在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核对结算,确认了12名工人出勤天数、应得总工资,施工期间预支生活费20000元,施工结束结算20000元,并明确尚欠12名工人劳务报酬尾款合计37900元。2026年4月2日,汪君以“蜀王宴项目组名义”出具书面结算凭证,明确载明“尾款37900元5月份支付”,并由汪君本人签字(盖章)确认。付款期限届满后,汪君未依约支付尾款。此后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何汪君催讨,但汪君长期拒接电话,拒不回复微信消息,刻意失联,恶意逃避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12名工人在这没办法的情况下投诉到你们相关部门,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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