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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查贪腐

[四川群众呼声]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伟:本院院长的认为可以代替决定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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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2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处收到举报一个月没有回应,按程序应该是受理了,现在核实清楚没有?有没有对涉嫌包庇任勇旗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停职接受调查?关注内部监督是否形同虚设?

发表于 2026-8-20 14: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任勇旗在处理我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案和2019川13民终30号案,申请再审和检察院建议法院复查中存在渎职、枉法、推诿,引起我压耐不住心中的愤怒,不得不在法院大门口公开呼喊让法院领导和纪检监察组对其犯罪立案调查后,不久其从审判监督庭长高位退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我在几次同样的闹访中,有相关人士认为是我把他骂下课了…不会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8-2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伟出来回复一下,驳回回避申请和复议申请是哪个院长认为的?他认为就可以不讲事实(未经审批穿白衬衣一个人),违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规定?无视监控胆大妄为公然私自接触一方当事人索贿,给你刘伟分了多少钱你刘伟冒险包庇他任勇旗?

 楼主| 发表于 2026-8-2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室不敢查覃文玲(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推诿不敢受理。查你刘伟涉嫌包庇任勇旗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没有底气,不要南充中级人民法院三个月一满放个不响的屁。

 楼主| 发表于 2026-9-12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查实合议庭属于【明知存在法定回避事由,故意违规驳回回避申请,继续审理并作出枉法裁判】,那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调查结束、报院长批准后,应当由省高院提请四川省法官惩戒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出具意见 。

法律依据

《法官法》第46条第(四)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属于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审查范围。
明知应当回避而故意驳回回避申请,继续审理案件,属于故意违反诉讼法回避规定,由此作出错误裁判,属于故意违反审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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