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贵单位此前的回复未客观反映事件全貌,处置流程存在明显疏漏:我提交投诉后,无任何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核实情况、研判诉求,仅采信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单方陈述即认定问题已办结,该结论不符合事实。现就核心事实澄清并提出合理诉求如下: 一、关于管道产权与改造责任的事实澄清 我商铺原有表后分户PPR管道为十多年前合规接驳,距商铺仅5米,此前无任何漏水问题,该段管道属我私有产权,本就不在本次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范围内。但2024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时,贵单位及相关施工方未征得我本人同意,擅自移位我的水表、改造原有表后分户管道,违规将该段管道沿街绕行100余米接入商铺。该改造工程投入使用不足1年即出现隐蔽性漏水,属于典型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我本次投诉的核心事由。 二、对当前整改方案的异议及明确诉求 汉昌水务有限公司提出的专项整改方案未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属于敷衍应付投诉的处置行为,存在两处明显不合理问题: 1、现在沿20余户商铺大门上方敷设新管道,再从相邻商铺内部落管接入我商铺,该方案未征得隔壁商铺房东同意,极易引发邻里纠纷,我不予认可,要求将管道从我自有商铺内落管接入户内管线。 2、2024年违规改造前,我的表后分户管道入户距离仅5米,改造后绕行100余米途经20余户商铺区域,后续若再次出现漏水故障,跨多户协调维修难度极大。我正式要求将水表复位至我的商铺门口,从根源上规避后续维修纠纷。 恳请贵单位严格落实广元市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6+2+2”工作部署,对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关于供水设施改造、用户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站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立场上,依规重新核查处置该事项。若仍未得到公正处理,我将继续向市、省、国家等上级主管部门如实反馈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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