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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质疑:该户如果真的是合法合规的“危房加固”,请政府公开该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两证,现在的“新房”就是彻头彻尾的违章建筑!
整改标准:你们说“按要求整改”,请问是按什么要求?如果是按“原面积、原高度、原风貌”的危房加固标准,现在的这栋楼房明显超出了原有红线,请问你们的城管执法队员是失明了吗?
利益链条:这种明目张胆的违建,如果得不到拆除,就是在鼓励更多人去钻“危房加固”的空子。请纪委介入,查查这背后是否存在监管失职甚至利益输送!
别拿“已整改”三个字当挡箭牌,广大网友要看的是拆除违建的现场照片,不是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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