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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宜宾阳光苑“惠民梯”沦为“侵权梯”: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相邻权益谁来守护?[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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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6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宾阳光苑“惠民梯”沦为“侵权梯”: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相邻权益谁来守护?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本是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题的惠民工程。然而,叙州区会馆路阳光苑小区A栋的电梯加装项目,却演变成一场持续近一年的邻里纠纷。
该小区呈倒L型设计,1、2单元拟在L夹角处加装电梯,连廊紧贴L夹角处3单元卧室外墙。2025年7月项目启动以来,3单元5户业主多次明确反对,指出电梯将严重遮挡采光、通风。社区两次公示均记录下反对意见,三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2025年11月8日,电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遭业主报警制止;2026年7月31日再次进场,仍因手续不全被叫停。施工单位8月11日骗取开工手续后,工程再度强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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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图纸“纸面合规”,现场仅47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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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鱼池社区主任带队实测发现:连廊距3单元楼体仅47厘米,电梯井离窗不足1米——而规范要求距离不少于2.0米。更令人震惊的是,2026年6月11日的《施工图审查意见表》明确要求连廊净宽不小于1.2米,设计单位回复“已按要求修改”,图纸顺利过审,现场实测却仅47厘米。纸面达标与现场实况之间,横亘着一条触目惊心的裂缝。
电梯公司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的“灰色链条”
3单元业主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的举报材料揭开了真相。施工单位四川三菱美商贸有限公司在明知邻户坚决反对的前提下,向设计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回复“邻户已同意”,骗取设计出图和施工图审查通过。设计单位全程参与协调会、明确知悉争议,仍违规出图报审。更令人费解的是,图纸擅自增设邻户义务——要求3单元业主自费更换乙级防火窗,作为消防合规前提,此事从未与业主协商、未获任何同意。惠民工程在这一刻异化为“侵权工程”。
群众呼声
根据《民法典》相邻权规定,核心矛盾为电梯便利权与相邻单元采光、通风、安宁权的法律冲突。相邻方享有不受侵害的基本居住权。现在,3单元业主代表已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要求核查虚假报审、违规设计及程序违规问题。我们呼吁宜宾市住建局、叙州区住建局及纪检监察部门:
一、立即暂停阳光苑电梯施工,在未充分保障相邻业主采光权、通风权、消防安全权之前,不应允许任何施工行为;

二、依法彻查四川三菱美商贸有限公司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的事实,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核查设计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知情仍违规出图”的行业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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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工程的“惠”,应当惠及全体居民,而非以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成就另一部分人的便利。只有依法办事、尊重每一户业主的合法权利,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梯”的民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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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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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叙州区南岸街道阳光苑小区加装电梯相关问题的情况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麻辣社区反映叙州区南岸街道阳光苑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依据《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五年计划(2022-2026年)的指导意见》(宜住建函〔2022〕509号)相关规定,就勘察设计监管职责范围内事项开展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与图审管理流程
根据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五年计划工作要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属业主自治实施的民生项目,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自主负责方案制定、资金筹集、工程实施等全流程工作。按照政策规定,该类项目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即可按程序组织实施。
为强化设计质量管控,我局已组织建筑专业专家对该项目施工图开展专项抽查,主体技术指标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设计规范及我市政策要求。

二、连廊设计及现场施工核查情况
经核实,设计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进场开展现场勘测并启动设计工作;2025年12月1日,南岸街道、鱼池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及我局联合开展现场踏勘,两次现场核实均确认涉事对应楼层无向外凸出的防护栏设施;并于2026年1月完成审图工作;2026年7月,设计单位再次现场踏勘,6楼窗户处有新增向外凸出的防护栏,后期设计单位做出的变更只是一些细节变更,连廊位置整体框架一直是这个位置没有变化。设计文件基于现场原始现状出具,连廊净宽度、与建筑主体间距等设计指标均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规范及我市规划管控要求。
目前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现场施工处于动态实施过程中,最终施工成果是否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需待项目全部完工后,以竣工核验阶段的实测数据及正式竣工图为准。我局已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确保竣工成果符合设计要求。

三、关于乙级防火窗相关问题的说明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国家标准及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技术指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连接连廊仅服务本单元业主日常进出,不属于法定公共疏散走道,也不构成防火分区分隔界面,现行国家规范及我市政策均无强制要求相邻住宅外窗更换为乙级防火窗的规定。
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该项审查意见,项目实施主体认为相关要求增加了建设投入,已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复核申请。下一步,项目实施主体将在施工前组织召开图纸会审会,按程序提出设计变更;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将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该事项属于项目建设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的自主技术调整行为,项目最终实施标准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正式竣工图为准。

四、下一步工作
1. 持续跟进项目建设全过程,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做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管。
2. 严格落实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五年计划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统一审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保障民生项目合理合规推进。
3. 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两调一诉”工作机制做好邻里协调与技术解释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切实保障各方业主合法权益。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区住建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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