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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想赢,除非你亲戚在法院当官”,这完全是违背司法现实的错误说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审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也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绝非个人主观随意 “和稀泥”。案件诉求没有得到全部支持,不能等同于司法不公。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要看事实能不能被有效证据印证,要看诉求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是拿着法条就必然全盘胜诉。对裁判结果不服,法律早已设置上诉、再审等完备救济渠道,完全可以依法走程序维权,而不是凭空臆断,把败诉归咎于所谓人情关系。
纵观 “蓬安要饭的” 在论坛过往大量发言,一旦个人诉求未达到预期,不去反思证据瑕疵、法律适用问题,动辄就揣测暗箱操作、人情干扰,不断渲染 “打官司靠关系” 的负面论调。将个案的裁判结果,上升放大成对司法体系的无端质疑,持续输出这类消极言论,很容易蛊惑其他不熟悉诉讼程序的普通群众,消解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维权应当理性客观,尊重法定程序与司法判决。网络不是宣泄个人主观情绪、传播错误认知的地方,不能把自己的主观猜想当成事实到处传播。遇到纠纷,应当聚焦于完善证据,用好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而不是散播 “打官司拼亲戚当官” 这种错误说法误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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