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377|评论: 8

[四川群众呼声] 特建议应将仅有血缘关系的生父或生母和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一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8-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建议应将仅有血缘关系的生父或生母和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一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
    我叫陆大春,男,63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原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征地拆迁农民。住址四川省蓬安县政府街132号
       根据现实生活中随着离婚率愈发更高,同时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也是愈发更多,以及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晚年无子女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的,也是愈发更多。为此,我今根据马忠正的前妻陈明芳发给我的求助内容,以成都武武双楠街道办的马忠正为例。
       马忠正于1992年结婚,1993年育有一女,女儿半岁时他就无力履行抚养责任了,女儿6岁时马忠正离婚。
   女儿出生半年后,一直是母亲和外公外婆合力抚养成人。如今马忠正因病需要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而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则认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自己半岁后一直没有享受到父爱,现在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因此,成都武武双楠街道办就欲强制她去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被成都武武双楠街道办弄得已有寻短路的欲望了。而现实生活中像这样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和仅有名义上的超生养子女,积极主动为生父或生母和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的,毕竟只是个别,其余完全都是以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理由,以死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为此,我认为这样的个别问题好解决。但是,全都以相同的理由,以死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就是一个不好解决的社会问题了。为此,特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建议,应将仅有血缘关系的生父或生母和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一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
     综上所述:我之前多年以来,实名所反映因应纳入而未纳入特困供养范畴。而终被困死的众多个例,今不再重复了。
     建议不知妥否,仅供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共参考。
                       此致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6年8月26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6-8-26 1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愿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能重视此建议

 楼主| 发表于 2026-8-26 1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建议应将仅有血缘关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生父或生母和仅有户籍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一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为妥

我叫陆大春,男,63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原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征地拆迁农民。住址:四川省蓬安县政府街132号。
根据现实生活中随着离婚率愈发更高,同时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也是愈发更多,以及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晚年无子女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的,也是愈发更多。为此,我今根据马忠正的前妻陈明芳发给我的求助内容,以成都武候双楠街道办的马忠正为例。
马忠正于1992年结婚,1993年育有一女,女儿半岁时他就无力履行抚养责任了,女儿6岁时马忠正离婚。
女儿出生半年后,一直是母亲和外公外婆合力抚养成人。如今马忠正因病需要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而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则认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自己半岁后一直没有享受到父爱,现在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因此,成都武候双楠街道办就欲强制她去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仅有血缘关系的独生女儿,被成都武候双楠街道办弄得已有寻短路的欲望了。而现实生活中像这样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和计划生育执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基本国策时,超生女儿户籍上在特困供养户名下的仅有名义上的养子女,愿意积极主动为生父或生母和为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的,毕竟只是个别,其余完全都是以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理由,以死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为此,我认为这样的个别问题好解决。但是,全都以相同的理由,以死拒不愿意承担赡养监护照料义务,就是一个不好解决的社会问题了。为此,特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社会工作部建议,应将仅有血缘关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生父或生母和仅有户籍名义上的养父或养母一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为妥。
综上所述:上述问题全国都有,我之前多年以来,我以实名所反映因应纳入而未纳入特困供养范畴,而终被困死的众多个例,今不再重复了。
建议不知妥否
此致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6年8月26日




发表于 2026-8-26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有子女还让国家给你养老吗?脸皮才厚,造成如今局面完全是你咎由自取

 楼主| 发表于 2026-8-27 0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能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官方还是应该根据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的法理,并依据《社会救助法》保障这些“必有可恨之处”的人的基本生存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26-8-27 04: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此类人群中仅有血缘关系没有形成法定抚养关系的部分人,造成如今病重或晚年无依无靠局面完全是自己咎由自取,这只能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官方还是应该根椐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的法理精神,并依据《社会救助法》的相关规定,保障这些“必有可恨之处”的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否则,应纳入而不纳入特困供养范畴,最终被困死的个例多很了,毕竟是社会的一大安全风险隐患。在众多每次重特大报复恶性犯罪中,谁都不能保证自己能够幸免被害。

发表于 2026-8-2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都只能是自己的父母,不能是:爱人的父母?

 楼主| 发表于 2026-8-27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话题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无关,您怎提到此问题了呢。

发表于 2026-8-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农村还有大量基础养老金只有200多,远远低于低保标准的大有人在。为啥子要格外关注毫无社会责任的一群自私自立人的生存。我反而觉得最应该格外关注的是,当年农村响应国家号召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待遇不能低于低保标准,实现国家级承诺兑现。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