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报信已经转往省纪委和省监察厅) 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乐山市犍为县定文镇初级中学校校长在制定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时候违背上级文件精神,搞暗箱操作,所谓“职代会”(行政人员4人、班主任3人、出纳1人、科任教师3人)在三位科任教师代表投反对票的情况下,匆忙送县教育局“审批”。他“制定”的“方案”既未征求广大老师的意见也没有开过一次教师大会,炮制好了所谓的“方案”之后,在教师会上匆匆忙忙念了一遍立即宣布散会,不给教师任何一点“议”的余地。 方案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教师的利益. 定文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严重违背“指导”精神,方案太黑!!! 定文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名教师的年绩效工资为:14250元,在扣除30%(年人均被扣4275)的奖励性工资发放中,该校将这些奖励性工资向校长和校委会一班人严重倾斜,违背了上级向一线和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 A:总金额:14250×30%×59=252225元;
B: 教育局提取:252225×3%=7566.75 元用于对校长的奖励; 教育局提取:252225×15%=37833.75元用于班主任奖励; 教育局扣除不知名目款项:27000多元; C:剩下的发放到学校179824元; D: 学校提取17400元 用于学校行政干部的奖励; E:学校提取252225×3%=7566.75 元用于毕业班升学奖励,而其中行政也参与分配升学奖励并且行政人员还有专项管理奖,并且校长还要享受教师最高升学奖的80%,其它行政人员依次递减; F:学校提取:59000元 用于真正的教学效果奖励, 人均 1000元; G:学校提取23600元用于安全奖,人均400元; H:剩下的89657.25元,除去值周奖励、教研组长等部门负责人补贴后用于教师课时津贴,人均约为1200元; 在这轮蛋糕的分配中,我不知道教育局对校长的考核原则,但就学校行政人员收入来看,校长冯友明B+E+F+G+H =7566+1600+1000+400+600=11166元 ;普通教师平均能拿到F+G+H = 1000+400+1200=2600元班主任平均能拿到2600+2400=5000元。 校长上一个班政治,周课时3节,每年的“绩效工资”一万多,一线普通教师以一个年级四个班历史课看,周课时8节,每年的“绩效工资”只能领到两千多一点点,而上周课时3节的教师就只能领到一千多一点点了,这是多大的差距!还叫“绩效工资”?一万比一千!!!他们干的是革命工作,普通教师就是在躺着睡觉?以前奖金暗箱操作的时候还不明显,可现在是明目张胆!如果上级领导不刹住这股歪风,将极大地挫伤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